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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為證據》第一章、佔中與雨傘運動(華發網獨家連載之四)

更新時間:2018-09-19 18:35來源:網絡作者:@Mary人氣:7236866

《何為證據》第一章、佔中與雨傘運動(華發網獨家連載之四)

《何為證據:揭露香港亂像的幕後黑手》

第一章、佔中與雨傘運動

第三節:中央政府對佔中運動的回應

 

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公室宣傳部長郝鐵川是最早對佔中作出回應的中方官員。他在 2 0 1 3 年 2 月 1 3 日回答香港企業家提問時談到了這個問題。郝簡要說明瞭中央政府對於香港民主化的貢獻和承諾。他沒有直接提到佔中運動,只強調了香港政府和中央政府都應該遵守如下五個步驟:

“ 根據人大常委會 2 0 0 4 年對基本法的解釋,根據法律,選舉產生辦法的修改應該遵守‘ 政改五部曲’:

一、特首向人大常委會提交報告,提請人大常委會決定特首及立法會兩個產生辦法是否需要進行修改。

二、人大常委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第四十五條和第六十八條規定,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確定。

三、特區政府向立法會提出修改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和立法會產生辦法,並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

四、特首同意經立法會通過的議案。

五、特首將法案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予以批準或備案。”

北京對佔中運動的相關評論始於戴耀廷文章發表的兩個月後。全國政協發言人呂新華在 2 0 1 3 年 3月4 日的政協會議中傳達了“ 愛國、愛港 ”的信息,規定這是成為 2 0 1 7 年特首的必要條件。第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常委俞正聲 2 0 1 3 年 3 月 6 日強調了香港由愛國力量統治的重要性,“ 反對者和離心離德的力量在達成普選之後不應該管治香港。”

第十二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原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喬曉陽對於佔中運動提出了應對之策。

喬列出了 2 0 1 7 年特首選舉和 2 0 2 0 年立法會選舉實現普選的三個條件。

1 . 中央領導層沒有意圖推遲 2 0 1 7 年特首民主選舉; 實施普選是中央政府在憲法和法律上的義務。

2 . 成為特首候選人必須的先決條件是有愛國的信念,也就是“ 愛國愛港 ”。

3 . 香港普選的實施應該按照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對於香港選舉的決定。

喬明確表示,在一國兩制政策的情況下,香港的管理者不應該與中央政府相敵對,更直接的說,不應該反社會主義; 任何想要改變大陸社會主義制度的人都不能成為香港未來的特首。喬強調在特首選舉的提名過程之前設置預先篩查機制的必要性。有一個反社會主義的特首將會產生如下結果: 肯定會嚴重破壞中央與香港關係; 也會對國家安全產生不利影響; 一國兩制政策的實施將會受到影響。

在喬定義什麼是愛國主義的那天,大公報首次在佔中期間對運動的起因和發展過程進行報導:“ 在野黨與美國為首的外國勢力緊密勾連,希望效仿盛行於南美和阿拉伯國家的茉莉花革命,改變香港的憲法安排。他們認為可以通過像佔中、癱瘓中環、公民投票、公民抗議、燒國旗以及其它不合法的行為來實現他這一目標。他們做的所有是去引起全世界的關注,引入外部勢力干涉香港內政。

“ 他們已經制定策略: 運動依靠教協和學民思潮,招聘學生參加到運動中,充分利用沒有政治經驗的年輕人讓他們冒險行動。一旦運動成功,公民黨和民主黨將藉此機會揚威立萬 — —奪取香港特首辦公室的主權。另一方面,如果運動沒有成功,所有的指責就會指向在運動中造成破壞的學生。主要搞手將會免責。泛民領導肯定十分清楚香港市民對法治和經濟民生的高度重視。一旦他們對經濟造成了嚴重的損壞,或者採取了焦士策略,他們將會失去選民的支持。因此,自然不能以政治黨派的名義去領導運動; 而且,他們也會任命一個所謂的學者作為會議召集者,幫助公佈所謂的‘ 普選平台 ’並組織激進的學生上街遊行,引發一個香港式的茉莉花革命。”

自始,中央政府加強反對香港佔中運動。2 0 1 3年1 0 月 6 日,在 A P E C 印度尼西亞峰會的前一天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巴釐島會見了梁振英。在討論香港政治發展時,習近平強調了一國兩制政策的重要性,香港人民自己管理自己以及香港的高度自治的實施應該基於有關香港問題的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決議。習近平同時指出,由於香港是一個高度法治的地方,民主的發展應該遵循法治原則。他認為,客觀來說,香港政府的管理問題,尤其是政治改革方面,應該嚴格遵循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的決議,這些都是基於香港民眾的利益制定的。換言之,隨著法治的實踐,這可以防止一些騙子犧牲公眾利益去撈取好處。在國外勢力的支持下,或許其中一些人希望在香港推出顏色革命。

在儘量明確了推行政治改革的合理性和適度性的基礎上,習近平引用了基本法 4 5 條:“ 選舉特首的方法應該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來決定,並且以一種逐步的、有序的步驟。”他說“ 這一條款簡單明瞭,關心基本法 4 5 條的人們都應該知道他真正的含義。即便是大學生也應該如此。律師、大學教授、大學副教授不明白這項條款的話,這是很不合理、不合邏輯的。”無疑,他們說的是梁家傑、鄭宇碩,陳健民和戴耀廷。

2 0 1 3 年 8 月 8 日,“ 幫港出聲 ”建立。這是一個大規模的反佔中運動的組織,由建制派團體、組織和黨派資助成立。主要成員是原廣播節目主持人周融和嶺南大學經濟學教授何濼生。“ 幫港出聲 ”的建立是鄭赤琰教授提議的。鄭教授並因反佔中的立場受到“ 真普聯 ”召集人的譴責。

在“ 真普聯 ”建立的 7 個月之後,也是“ 幫港出聲”成立的兩個月之後,特區政府才成立選舉改革專職小組。專職小組由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住秘書長,成員包括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以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 真普聯 ”跟 ”政改三人組 ”兩者成立的時差給佔中運動者和“ 真普聯 ”,留下足夠甚至過多的空間和時間去帶領民意和激勵更多市民參與佔中。這個也是佔中來的那麼猛烈的原因。

2 0 1 3 年 1 1 月 2 2 日,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重申特首候選人應該愛國,不應該反對中國的一黨制度。他建議現在的提名委員會應該鞏固“ 平衡參與 ”,確保特首候選人被全社會認同。

2 0 1 3 年 1 2 月 4 日,特區政府發行了依照政改五部曲的特首選舉方法諮商檔。檔案名為“ 2 0 1 7 年行政長官選舉辦法 ”,啟動了 2 0 1 5 年改革法案的第一輪公眾諮商。在憲法檔中,辦法以“ 特首選舉涉及的主要步驟,即提名、普選、任命 ”為前提。

然而,真普聯在 1 2 月下旬已公開了“ 三軌方案”。往後政府每一步都受制於佔中和“ 真普聯 ”所掀動的輿論。

2 0 1 4 年 2 月 1 5 日,原定在香港舉行的 2 0 1 4年1 1 月的亞太經合組織 ( A P E C ) 會議,地點換了北京。更改 A P E C 會議地點是中國方面決定,由A P E C 官方宣佈。官方原因為“ 出於協調與時間安排的考慮 ”。A P E C 官方表示美國總統奧巴馬和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會面的日期延後兩周 , 由此引發了後勤、酒店預訂相關問題。然而,這樣一個國際性會議如此倉促決定更改地點,十分奇怪。行政會議成員鄭耀棠便說,相信變更可能和佔中運動有關。

這也喚起人們對戈巴契夫在六四事件前期對北京訪問的記憶。2014 年 4 月 12 日,針對“ 真普聯 ”的三軌方案,中國官方表示堅決反對公民提名和政黨提名。中央政府同樣表明瞭底線,不會順從泛民主黨派的要求。北京同意在上海會見立法會的所有成員,允許他們表達對特首選舉辦法的觀點。儘管給了泛民立法會議員見面的機會,但北京在政改方面絕不妥協。

2 0 1 4 年 4 月 1 5 日,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聯同全國港澳研究會和香港基本法推介聯席會議組織“ 行政長官普選論壇 ”,彙集了中國許多香港政治、法律、憲法發展的頂尖學者。戴耀廷和鄭宇碩受到了邀請。

2 0 1 4 年 6 月 1 0 日,中央政府不僅在香港、更向全世界發表了白皮書: 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

《何為證據》第一章、佔中與雨傘運動(華發網獨家連載之四)

白皮書列出了如下三個原則:

1 . 白皮書堅定認為北京對香港領土範圍擁有全面管轄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是高度自治而不是全面自治,不是一個分權的概念。中央授權管理當地事務。

2 . 白皮書承認香港並不是全面自治,香港接受北京的監督。

3 . 北京同樣暗示,“ 香港目前盛行著許多錯誤的觀點 ”,這些觀點與一國兩制原則管理香港的政策有關。

在策略方面,發表白皮書對佔中運動者力爭 2 0 1 7 年普選的行為作出了警示,而出台時間正是佔中 6 . 2 2 電子公投選出行政長官選舉提案之前的十二天。鄭宇碩認為,“ 白皮書的部分目的是警告香港民眾,我們可能不得不接受來自北京即將強加於香港的選舉制度,然而這種制度大概根據親北京團體提出的議案制定。”他進一步談到: 白皮書的主要重點是,雖然香港享有高度自治,但北京根據國家利益及國家安全實現最終掌控一切 ; 香港所有的權力都是來自中央,沒有別的可能。重點在於中國的國家利益、國家主權,一個中國是兩種制度的先決條件。作為政治學教授超過四十年,很難想像鄭宇碩在清楚中央的底線情況下,為何仍不顧一切帶領泛民主派去堅持難與底線相容的“ 真普聯 ”三軌方案。

2 0 1 4 年 7 月 3 日,由親建制派團體、組織、黨派贊助,並建立了與“ 真普聯 ”相對應的“ 保普選反佔中 ”大聯盟,其唯一目標是反對佔中運動。這個組織曾經宣佈將發動一百萬居民反擊佔中運動。在組織建立不到一個月的時候 ( 7 月 1 9 日 ),大聯盟就發起了一場簽名運動,主要反對暴力和佔中運動。特首梁振英和香港多名問責官員,包括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梁以及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公開簽名支持。最後,大聯盟宣佈收集了超過 1 5 0 萬的簽名。

2 0 1 4 年 7 月 1 5 日,梁振英向人大常委會提交改革提案。“ 知悉有些人們建議延期提交報告,梁先生他確實考慮了這個想法,但決定按時提交。報告是關於 2 0 1 7 年特首選舉方法,及花了五月時間去諮詢公眾的結果。特首自己給中央政府編寫了另外一份報告。”

梁振英表示:“ 現在在香港盛行的觀點表明,只有提名委員會有實權提名。”這是憲法改革五步走當中的第一步。

2 0 1 4 年 8 月 3 1 日,人大常委會當天就選舉制度頒佈了香港政改發展的決議。決議列出三重規定:

1 . 提名委員會的構成應該與現在選舉委員會的構成相似,現在的選舉委員會有 1 2 0 0 個代表席位,分別設立給社會四個不同的界別。

2 . 有資格參與普選的候選人應該獲得提名委員會 5 0 % 或者更多的支持票。

3 . 選民投票候選人人數限制兩至三個。

這就是中央政府制定的關於佔中運動民主選舉訴求的最終決議。這個決議獲得了所有特區政府行政會議成員的贊成。大多數建制派立法委員表示接受。

【作者:張達明  圖文整理:華發網&伊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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