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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政客持雙標搞「制裁」破壞法治精神

更新時間:2022-05-13 09:34來源:網絡作者:@nanncy人氣:9340

傅健慈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 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


近日七名美國政客促請總統拜登制裁香港國安委、國安法指定法官及相關檢控官,凸顯美國政客持有雙重標準和實施霸凌主義,粗暴干預香港司法獨立,破壞法治精神。「權利」、「自由」不是違法亂港活動的「擋箭牌」,外部干預勢力應立即停止這些笨拙的政治表演。


根據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原則,「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是指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主權平等是國際法的基本原則,不干涉原則是主權平等的核心概念。任何國家利用「單邊強制措施」壓制政府官員或個別人士,試圖干涉別國的內政和主權,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原則。


無視國際關係原則


在國際關係中,只有互相尊重國家主權,才能使國家主權原則得到切實的保障。反之而言,如果各國可以互相干涉,可以肆意侵犯,可以藉口主權性質不同而兵戎相見,國際關係就會混亂,國際法也就名存實亡了。美國政客所為,公然無視國際關係原則,有違公義公正。他們嘗試干預香港司法機構的獨立運作,是對美國標榜的三權分立下的司法獨立原則的極大諷刺與嘲弄。


如果美國政客批評香港國安法侵犯市民的人權,那麼美國本身真的沒有任何法例保障國家安全,任由國家安全中門大開,容讓別國任意干涉美國內政嗎?事實上,美國本身是十分重視國家安全,早在1947年通過的《國家安全法》,就制定了美國軍方及情報機關二戰後的主要架構重組,包括美國陸軍部、海軍部及當時新增的空軍。現時,美國最少有20條國家安全法,包括間諜法、保護美國法、軍人間諜罪懲治法、國土安全法、情報改革法、2001美國愛國者法等,違反相關法例者最高可被判死刑。


至於香港,根據香港國安法第29條,任何人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與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串謀實施,直接或者間接接受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的指使、控制、資助或者其他形式的支援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可能干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最高可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相比香港的國安法,美國的國安法條文更繁多、限制更多人權自由,採用更嚴厲的罰則。香港國安法的條文,也只是涵蓋在合理範圍,沒有踰矩侵犯市民一直享有的個人權利和自由。


施壓干預司法獨立


香港基本法規定,律政司的刑事檢控和法院的審判,不得受任何干涉,履行職責的行為也不受法律追究。七名美國共和黨國會議員別出心裁地聯署致函白宮,大言不慚地要求總統拜登制裁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安法指定法官及檢控官,明顯是別有用心打着「人權」、「自由」的幌子,持有雙重標準,企圖通過所謂制裁措施,施加不恰當壓力,粗暴干預香港的司法獨立,破壞法治精神,為反中亂港分子撐腰,試圖破壞香港的繁榮穩定,惡行昭然若揭。事實上,一直以來,法治、人權自由和司法獨立是香港的核心價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違法必究,任何人沒有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特權。


外部干預勢力任何造謠抹黑,都阻擋不了香港由亂到治、由治及興的歷史大勢,也改變不了香港繁榮發展的美好前景,阻擋不了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剛勁有力的步伐。有關國家和政客應認清形勢、懸崖勒馬,停止詆毀抹黑香港國安法和特區執法行動,立即停止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否則只會得不償失。


來源:文匯報


(來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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