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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市民求助 警嘆屢遭阻撓

更新時間:2019-08-14 16:50來源:網絡作者:@missdream人氣:3370

處理市民求助 警嘆屢遭阻撓

■警方在記者會表示,共有171名警員受傷,其中一名警員被暴徒擊中頭部,導致面骨爆裂,病假已逾50天。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截至昨日共171警受傷 籲港人與暴力劃清界線

暴徒的暴力手段不斷升級,已經對全港市民的安全造成嚴重威脅,對警察的偏見更令警察日常執法遇到困難,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再添隱患。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在昨日的例行記者會上表示,13日當天共有19人因參與非法集結、參與暴動、襲警等罪,分別在香港多個法院提堂。截至昨日,警方在行動中共有171名警員受傷,其中一名警員被暴徒擊中頭部,導致面骨爆裂,病假已逾50天。兩個月以來,警隊日常服務市民的工作完全沒有停止過,但因為警民關係緊張,警察在處理市民求助時受到諸多阻撓,呼籲市民配合警方執法,同時盡量避免前往衝突現場,與暴力行為劃清界線。

謝振中表示,香港一直以來都是亞洲甚至全世界最安全的城市之一,正是因為有3萬名盡忠職守的警務人員辛勤工作,這兩個月除了處理遊行示威外,警方從未停止日常服務市民的工作,若市民因為對警察不滿,而阻止警察提供服務,只會影響到需要緊急服務的市民。例如11日警方在大埔處理自殺案件時,一眾居民質疑警方可否進入建築物執法,不停按電梯,阻止警員上樓,更有五六十人圍着警察指罵等。11日凌晨時分,警察在處理爆竊案後被十至二十人從上向下投擲水彈。

謝振中說,有很多屋苑、商場都貼出告示,聲稱「不歡迎警察入內」。他重申警察一般不會到這些地方巡邏,但是當有人報警,要求警方協助時, 警方有責任回應市民要求,亦有權進入相關地方執法。當警務人員有理由相信有違法者進入公眾地方或私人場所,管理者或身處該地的人,都應該根據法例,允許警務人員進入。

他續說,上周末暴徒衝擊了港九、新界的13個區域,許多都在民居附近,但警察面對暴力衝擊,必須適當回應,避免影響公眾安全和秩序。他呼籲市民在衝突發生時停留在安全地方,不要參與衝突,也不要在現場圍觀。

有人先犯法 才需要執法

謝振中強調,有人先犯法,警方才需要執法,警方不想有任何人受傷,暴徒曾有包圍警署、掟汽油彈等暴力行為,警方別無他法,只有通過適當武力將其驅散。世界上沒有一個文明社會可以容許暴徒故意攻擊警署、襲擊警務人員、濫用私刑等,希望守法的市民能認清,任何方式的包裝,都不能遮蓋示威者無法無天的真面目。示威者的暴行只會影響社會秩序,更有可能波及無辜市民。

他承諾,警方一定會嚴正執法,用一切合法方式,將違法者繩之以法。同時亦呼籲市民一定要與暴力劃清界線,與警隊一起重新恢復社會秩序。

警方公佈執法數字

使用彈藥情況:

8月9日:未使用任何彈藥;

8月10日:催淚彈58發、橡膠彈7發;

8月11日:正在核實數字;

8月12日:未使用任何彈藥。

警員受傷狀況:

截至昨日,171名警員受傷,160男,11女,年齡介乎20歲至54歲。一名警員被暴徒擊中頭部,導致面骨爆裂,病假已逾50天。15名警察因為被鐳射槍照射眼睛而感到不適,所有人均已接受治療,並返回工作崗位,大部分人都需覆診。

拘捕情況:

7月21日元朗事件:27人;

8月5日荃灣和北角刀傷案件:暫無;

8月12日:拘捕一名52歲男子,涉嫌於8月5日在九龍城干犯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已獲准保釋候查。

提堂人數:

8月13日:19人被控。

資料來源:警察公共關係科

警方澄清流言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思文)大型暴力示威事件調查困難,舉證、檢控都需要較長時間,警方執法時的舉措時常被斷章取義,令公眾誤解。警方昨日在例行記者會上有問必答,在不影響執法的情況下,為公眾釋除疑慮。

流言:在銅鑼灣拘捕示威者,警員將竹枝放入被捕者的背包內,「企圖」插贓嫁禍。

解釋: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被捕者在事發時手持竹枝與警員對抗,警方將其制服,並將其雙手縛在背後,此時竹枝落在地上,警員拾起放入其背包。兩位執法警員都可證明被捕者當時試圖用竹枝對抗警方,亦有其他證據證實,但牽涉行動細節不便透露。隨手將證物放入背囊,做法並非「完美」,但可以接受,日後也會檢視。

流言:警方使用過期催淚彈,會釋放有毒氣體。

解釋:警方行動部警司方志堅:警方已向相關催淚彈的美國和英國兩個生產商進行複核,兩者均表示催淚彈即使超過最佳效能期限,亦可安全使用,並不會釋出有毒氣體或造成額外傷害。警方正在檢視使用超過最佳效能期限催淚彈的情況。若未來需要使用催淚彈,會發放給前線警員最具效能的彈藥。

流言:8月11日在尖沙咀清場時,警方的布袋彈將少女左眼「打爆」。

解釋: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雖然該傷者並未報案,但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已經開始主動調查,例如調查事發地點附近有無閉路電視可以拍到相關畫面等。現階段最重要是釐清事實,該女子受傷的原因「眾說紛紜」,有人說受傷是由布袋彈造成,亦有人說是彈叉造成,不同媒體的報道亦有不同觀點,呼籲掌握相關情況的市民可致電2860 5023,向警方提供資料。

最有效的證據是事主的口供和醫療報告,以便了解情況和傷勢的成因,再決定下一步如何處理,承諾女傷者提供口供前不會拘捕。當日現場的指揮官也會提交使用彈藥的相關報告。

流言:

喬裝探員在銅鑼灣拘捕並未實施犯罪的「示威者」。

解釋:

警方在銅鑼灣拘捕15名核心暴徒,或是當日氣氛較為和平的原因之一。當日在銅鑼灣採用情報主導的行動,有情報顯示,當時有一批有嚴重暴力傾向的人在場,他們此前曾使用過暴力手段,或組織過暴力行動,喬裝探員當日盡量接近目標,在其實施暴力衝擊之前,就用適當的武力將其制服。

香港文匯報

(來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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