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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康庭上自認「港獨」 每次外出都帶槍

更新時間:2018-08-08 17:33來源:網絡作者:@Mary人氣:4721363

劉康庭上自認「港獨」 每次外出都帶槍

去年12月在反對派舉辦的「反立法會修改議事規則」集會場地附近,被發現攜帶氣槍、剪刀和「港獨」宣傳品的「港獨」組織「學生動源」前成員劉康(圓圖),日前已被裁定一項「管有仿製火器罪」表面證供成立。他昨日在法庭上自辯稱,平日每次外出以至上學時,都會隨身攜帶氣槍「傍身」,以便隨時「自衛」,他購買的膠子彈數量更達到一千發之多。

現年16歲的劉康,昨在庭上明言主張「港獨」,又聲稱社會上不時有支持「港獨」者「遇襲」或「受壓」,例如去年11月他因「港獨」立場被校方警告可能處罰,有人到學校門口聲援他時,亦遭反「港獨」人士「襲擊」。

購入千發膠子彈

對於槍支來歷,劉康表示,他於前年上半年在住所附近的報紙檔,購買了涉案氣槍「傍身」,初時只在家中試射,其後再在文具店購買了一千發膠子彈,之後每次外出都會放入袋中,包括上學也會隨身攜帶,以便隨時「自衛」。

談及案發當日情況,劉康稱,他早上先參加學校的陸運會,晚上獨自去立法會集會現場拍照,至近8時被警員截停搜查。他辯稱,當時被搜出的氣槍未完成組裝,「頂多用來嚇走人」,而且未必要發射;但若發射,會造成皮膚表面受傷。他堅稱,涉案氣槍不可能危害公眾安寧,他無計劃用來犯罪。至於事發時為何戴上口罩和帽子,劉康辯稱自己當時傷風,而立法會一帶颳大風。

辯方在結案陳詞時承認劉康的行為自招嫌疑,但認為涉案氣槍並非高性能的仿製火器。裁判官將於8月22日作出裁決。

【來源:大公報】

(來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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