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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一地兩檢細節化商討中

更新時間:2017-06-16 11:07來源:網絡作者:@tubie777人氣:8231039

高鐵一地兩檢細節化商討中

有人會提出司法覆核,會確保方案在法律上足夠穩固,惟現時不能交代何時可公佈,但強調不可行方案已「放埋一邊」,新一屆政府接手亦不會「由零開始」。

張炳良稱表示,高鐵一地兩檢具體細節仍須兩地政府作「最後確定」,故現時不能交代何時可公佈。對於有指港府或會以租地或「割地」形式,讓內地人員在西九龍總站執法,他回應指「已有答案,但唔會答」,重申須待有全面方案時才可公佈安排,政府屆時會一併交代過去多年所討論到的考慮因素及細節。

張炳良續指,近年司法覆核已成為常態,因此政府已預期有人會就一地兩檢提出司法覆核,律政司會確保一地兩檢方案有穩固的法律基礎。他又說,高鐵香港段預期明年第三季完工,政府內部經評估認為,目前仍有足夠時間處理包括一地兩檢方案的本地立法問題。

回顧任內五年局長生涯,張炳良稱,無後悔加入政府,但遺憾「房屋問題可以做好啲」。他又稱,政府處理問題時須時刻確保公眾利益得以維護,「分清楚need(需要)同greed(貪心)」,平衡不同的意見,但近年有人抱有「理得你死」的態度,以自我為中心,令他體會到政府做決定很艱難。

至於離任後的計劃,張炳良笑言「未有計劃」,形容需要「重新適應」。同場的運房局副局長邱誠武亦首度表明任期到6月30日,「7月1日後會無工返」。

深圳灣口岸是我國首個實施“一地兩檢”的口岸,2007年開通至今,已平穩運行了十年。十年來,深圳灣口岸為深港兩地居民、貨物出入境帶來極大便利,兩地監管部門也在合作中積累了寶貴經驗。那麼,深圳灣口岸模式能為其他適用“一地兩檢”的地方提供哪些借鑒呢?

所謂“一地兩檢”是指在兩個國家或地區的邊境口岸,在同一處地點完成兩地的出境與入境檢查、檢疫手續。深圳灣口岸,就是聯合辦公、各行其是,由雙方出入境管理人員(邊檢、海關、檢驗檢疫)在同一地點、同時聯合執行出入境檢查,實行“一站式”檢查,雙方按各自查驗標準,共同對出入境人員、交通工具和貨物實行聯合檢查,所謂“停一次車,過四道關”。在“一地兩檢”模式下,進出境旅客正常情況下10分鐘即可過關,客運、貨運車輛來往深港兩地也僅需10至15分鐘,大大節省了旅客和車輛的通關時間,提高了通關效率。

橫跨深港邊境線的辦公室

深圳灣海關旅檢大廳是在2005年竣工的,這間辦公室則在2007年才開始修建,當年7月1日投入使用。這間辦公室面積約30平方米,與其他辦公室相比,一條黃色的邊境線將辦公室的會議桌分成兩部分,兩側分別掛中國國旗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每邊各擺放置有12張坐椅。

在深圳灣海關,有一間橫跨深港兩地的辦公室,一條黃色的邊境線將辦公室分成兩部分:一邊歸內地海關使用,另一邊歸香港海關所有。

這間辦公室承擔著兩項使命:一是通關事務協調中心,二是反走私協調中心。設立這間辦公室的依據,是內地海關和香港海關簽署的《內地海關、香港海關開展深圳灣口岸合作互助專案備忘錄》,是“一地兩檢”模式優越性的重要體現,深圳灣也是全國唯一設有此機構的口岸。因此,不僅僅只有深圳灣海關有權使用,如果內地其他海關需要使用這間辦公室與香港海關商談,也可以借助這一平臺。

深圳和香港海關各有一把鑰匙,需要會談時雙方提前約好時間,在各自的門進入辦公室。深港兩地海關以此為平臺,在日常溝通交流、長效聯繫配合及打擊走私方面均取得初步成效。

國外早有成功先例

深圳灣口岸是首個實行“一地兩檢”模式的口岸。香港入境事務處圖。

如何利用好深圳灣口岸“一地兩檢”優勢,一直是深圳海關所考慮的問題。為了發揮“一地兩檢”這項優勢,深圳海關和香港海關在口岸開通之日起,首次合作建立了“通關事務協調中心”和“反走私協調中心”合作互助專案。

十年來,深圳灣口岸兩地工作人員各司其職,不僅沒有出現任何法律上的僭越,而且兩地海關定期或專項開展通關事務協調和反走私合作,交換資訊,合作辦公,大大提高了兩地海關的執法效率。在旅檢現場,海關自助通道6秒快速過關,“大數據”自動識別,便利守法旅客,精准打擊“水貨客”。

對於廣深港高鐵實行“一地兩檢”有違基本法的聲音,口岸工作人員表示看不懂。“深圳灣口岸運行十年,兩地市民都得到了方便。另外,在世界範圍內,國與國之間也有‘一地兩檢’的操作。比如:美國與加拿大;英國與法國;法國與比利時都有‘一地兩檢’,並且也沒出現什麼問題,為什麼香港與內地同屬一個國家,還做不到呢?”

深圳灣口岸“一地兩檢”的模式,在建設初期,給雙方的工程、行政、法律人員帶來了挑戰極大。為增進彼此對對方制度的瞭解,雙方曾經以國家瀝青混凝土的工業標準為例,從編制依據、編制過程到修改過程,追根溯源,同時對照英國工業標準,最終大家在事實面前取得了一致。在工業標準制定後,雙方增強了互信,可以說,信任是在實踐過程中建立起來的。

在法律適用層面,為了法律的一致性和方便管理,深圳灣口岸香港一側實行香港法律,港方口岸後方一段本屬深圳的大橋連同引橋,也一併交由港方管理。深圳灣口岸同時使用了一個虛擬隧道的概念,在虛擬隧道範圍內由港方管轄,適用香港法律;虛擬隧道範圍以外的區域仍按照原深港分界線劃分的範圍各自分別管理。因此,在橋上按照香港的法律,車輛是靠左通行,橋下水面的船隻按中國內地的法律進行管理。

在建成後近十年的運作過程中,深港雙方執法部門合作良好,口岸的效率和形象,得到了中外旅客讚揚。

深圳灣口岸“一地兩檢”的旅客優先、虛擬隧道、執法範圍、執勤條件、後勤供給等成功理念和實踐,都為廣深港高鐵提供了經驗,未來也可為其他適用“一地兩檢”的地方提供借鑒。

根據新華網、大公網等綜合采編

【文章觀點僅代表個人觀點】

(來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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