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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屢犯法 需重判顯刑責

更新時間:2021-12-11 12:26來源:網絡作者:@nanncy人氣:7880

黎智英屢犯法 需重判顯刑責

勾結外部勢力反中亂港黑手黎智英自2014年違法佔中開始,不停在擾亂香港治安的非法活動中扮演帶頭及鼓吹角色,假借集會自由之名,煽惑市民參與非法集會遊行,曾多次被起訴。去年6月4日又再帶領他的團伙煽惑他人參與及舉行在維園的未經批准六四集會而再被檢控。法庭今日裁決早前否認控罪的黎智英、鄒幸彤及何桂藍。

我們「蘋果假新聞及毒新聞監察組」今日來到區域法院請願,強烈譴責黎智英號召六四非法集結搞手煽惑市民犯法,要求法庭翻查黎智英及其團伙過去扮演「專門號召非法集結」角色的異常行為,在這次再遭起訴時需加重刑罰,以起對亂港份子警惕之效。

控罪指,黎智英和鄒幸彤於2020年6月4日在香港維多利亞公園噴水池外,非法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鄒幸彤和何桂藍另被控於同日同地,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控方代表、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指出,黎智英是政治人物,他於訪問中提到一定會前往集會,並聲稱「大眾不應懼怕」。至案發當日下午4時,他現身維園噴水池,隨即被一群記者包圍,以他在傳媒界打滾多年的經驗,必定知道在此敏感的場合和時間出現,一定會引起「聚旗效應」,從而造成煽動群眾犯法的效果。當時黎智英與支聯會等人是同一陣線,在李卓人公開呼籲公眾參與非法集會時,黎舉起蠟燭以示支持,已屬於煽惑他人的行為。黎智英及其團伙知法犯法,更誘使多人破壞社會秩序,法庭一定要判處極大阻嚇性的刑罰,以儆效尤!


(來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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