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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港大生涉宣揚恐怖主義 押後至9.14聆訊 不准保釋

更新時間:2021-08-21 20:42來源:網絡作者:@nanncy人氣:8810

4港大生涉宣揚恐怖主義 押後至9.14聆訊 不准保釋

4名港大學生早前被警方國安處拘捕,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7歲宣揚恐怖主義罪,及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作為交替控罪,案件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毋須答辯,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抽後至9月14日和10月15日再提訊,4被告不准保釋,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件涉及港大學生會評議會上月通過動議,「深切哀悼」和「感激」自殺身亡的七一刺警案疑兇梁健輝。控罪指,4名被告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郭永晧(20歲)、評議會主席張敬生(19歲)、李國賢堂前學生會代表杜林丞亨(18歲)及前文學院學生會外務副主席容頌禧(19歲),在7月7日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7條宣揚恐怖主義,而作為交替控罪的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就指4人在同一日子,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意圖使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警務人員。

控方昨在庭上申請將案件押後8星期,指警方需時檢視檢獲的9部手機及影片等證物。辯方反對,法官最終決定批准押後在10月15日提堂,期間在9月14日聆訊,檢視搜證進度。

4名被告提出保釋申請,法官經考慮後拒絕郭永晧、張敬生及杜林丞亨的保釋申請,認為沒有理由相信3人不再進行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及考慮到3人參與角色,只批准容頌禧以現金及人事共10萬元保釋,期間不准離港及交出所有旅遊證件,須遵守宵禁令及每星期到警署報到4次,並且不得受訪、不得居住港大宿生堂或參與任何學生會組織、不得發布或轉載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及不得作出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控方隨即申請覆核裁判官批准容頌禧保釋的決定,最終容頌禧亦被即時扣押,高等法院稍後會進行覆核保釋的程序。

法官又拒絕有傳媒機構申請,豁免保釋程序的報道限制,指考慮到庭上提及的部分資料,日後相當可能用來作為證供,如批准豁免,可能會影響日後審訊。

來源:堅料網

(來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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