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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衛香港運動 主辦「快設立量刑委員會」集會

更新時間:2021-08-18 14:18來源:網絡作者:@nanncy人氣:97911


保衛香港運動 主辦「快設立量刑委員會」集會

保衛香港運動 主辦「快設立量刑委員會」集會

司法機構設立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投訴的兩層機制,在本周一(16日)起生效,但仍解不開公眾對案件判刑的疑惑,質疑在審理及判處涉及反修例暴亂的案件沒有統一標準,不少社會意見認為,法庭對反中亂港、違反《港區國安法》的罪犯判刑較輕,但對元朗7.21案保衞家園、「一時火遮眼」的人士就重判實屬不公。我們「保衛香港運動」為避免這類涉及黑暴罪行的判刑爭抝而引發公眾矛盾,特意到來立法會請願,強烈要求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盡快就「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及設立「量刑委員會」作出討論,冀能及早消除外界對司法判刑的質疑,更能提高司法機構的透明度。


社會經過2019年慘痛的黑暴打擊後,不會反對法庭判處犯案者入獄,但遭檢控暴動罪的各被告罪名成立後,法庭的判刑長短差距甚大,除卻是犯事者參與暴動時未成年,或者被告上庭後即時認罪等扣減刑期因素外,暴動罪的被告遭判監由幾個月到幾年不等,這種差距令很多市民感到非常疑惑及不安,需要進一步解釋。


就近期兩宗被控暴動罪的判刑結果,更令公眾滿腦子疑惑,首宗《港區國安法》案件判刑,被告唐英傑被判入獄9年。惟前年元朗7.21襲擊案的7名被告早前因暴動罪等罪成,卻被判監3年半至7年不等。社會人士認為唐英傑是「挑戰政權」,犯的是《港區國安法》,動作亦極度危險,然而7.21襲擊案被告的目的是「守護家園」,犯的是公安條例。兩件案的嚴重性有明顯分別,判刑本應能區分出嚴重性,但結果卻引來眾多的質疑。審理7.21襲擊案的法官表明案件性質嚴重,把刑罰判至最高,處理是否恰當? 判刑是否「公道」? 量刑有否考慮所有因素?


既然社會對近期兩宗暴動罪判刑出現「多個不明白」,即使司法機構已經委任「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成員,但公眾對委員會的職能、運作模式仍是迷糊,我們「保衛香港運動」促請司法機構盡快派代表出席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討論「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及設立「量刑委員會」的事宜,讓立法會及早決定設立量刑委員會的方向。


保衛香港運動 主席 傅振中

(來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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