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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決未能服眾 律政司應把關

更新時間:2020-10-09 17:39來源:網絡作者:@Mary人氣:5402

裁決未能服眾 律政司應把關

何俊堯被質疑8案放生黑暴 總裁判官裁定6投訴不成立

東區裁判法官何俊堯在審理涉修例風波黑暴案件時,被質疑「放生被告」及有政治傾向,司法機構收到大量涉及何俊堯裁判官的相同或類似的投訴,當中涉及他審理的8宗案件。但就在司法機構處理投訴期間,何俊堯卻獲暫委為高等法院副司法常務官,可謂升官加薪,社會譁然。司法機構昨日公布投訴何俊堯的調查結果,指總裁判官蘇惠德裁定8宗案件的投訴中,有6宗不成立, 其餘兩宗則因律政司正覆核刑期有待跟進。政法界人士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質疑司法機構雙標處理投訴是否用同一把尺,認為今次裁決結論並不能令公眾信服,建議律政司應做好把關工作(見另稿)。

司法機構指,針對裁判官何俊堯八宗案件的投訴已調查完畢,總裁判官經已深入了解,及閱讀每宗案件的裁決理由或判刑理由的錄音謄本後,裁定6宗案件的投訴不成立, 其餘兩宗要待司法程序完結後才作跟進,綜觀總裁判官裁定的結論,認為何俊堯在6宗案件的司法行為,沒有表達任何個人或帶有政治傾向的言論,亦沒有出現表面偏頗的情況。

其中一宗案件涉前「香港眾志」副主席鄭家朗及女成員吳嘉兒和何秀儀,去年3月立法會國歌條例草案委員會公聽會上,戴面具及持標語衝向時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三人被控「在立法會會議廳範圍內逗留時未有遵守秩序」罪,各被判罰1,000元,何俊堯被投訴輕判被告,而且稱被告是「社會棟樑」,應保留「有用之軀」。

調查認為,何官的口頭判刑理由已說明量刑的基礎,至於量刑時提及「有用之軀」和「社會棟樑」等字眼。根據判刑理由前文後理,何當時警惕三名被告人,如為了表達意見而犯下較本案為嚴重的罪行時,會面對刑期不短的即時監禁。總裁判官認為何俊堯的言論沒表達政治傾向性的立場,亦沒表面偏頗的情況。

稱警「大話冚大話」 都算無針對

至於何俊堯裁定東區區議員仇栩欣與另一名男子襲警罪名不成立一案,何被投訴指在裁決理由中斥警員證人態度輕佻及蔑視、作供時猶如置身於「平行時空」以「大話冚大話」。司法機構指,何俊堯並不是針對警員證人於庭上作供時的態度,裁判官分析證供時又指出,兩位警員證人描述的事件經過,與呈堂影像片段顯示的截然不同,情況如辯方陳詞所說,警員像是在描述另一個時空,一個「平行時空」。

調查認為,何官的事實裁斷和對證供的分析是以案中的證供作為基礎和依歸,並沒有表達任何個人或帶有政治傾向的言論,亦沒有出現針對警務人員表面偏頗的情況。

馬道立同意總裁判官意見

司法機構總結指,總裁判官留意到律政司亦沒有就上述六宗案件的裁決或刑罰,以判刑過輕、原則性犯錯、法律觀點出錯或表面偏頗為理由,向裁判官、原訟法庭或上訴法庭提出覆核裁決、覆核刑罰或案件呈請的申請。 這與總裁判官對上述投訴的結論吻合。總裁判官強調,上述案件的裁決、判罰是裁判官經過獨立斷案而作出的司法決定,又指基於司法獨立的基本原則,總裁判官不適宜亦不會以行政的職能干預任何的司法決定。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亦同意總裁判官的意見。

被市民投訴的裁判官何俊堯,今年7月31日獲暫委為高等法院副司法常務官,任期由2020年9月18日至2021年6月17日,其職責包括協助刑事案件排期法官處理高等法院刑事案件的排期及程序事宜,月薪比原來增加6萬多至8萬多元,約有22萬元。

【華發網根據文匯報採編】

(來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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