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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零容忍「港獨」 公函撐禁「民族黨」

更新時間:2019-02-27 17:07來源:網絡作者:@Mary人氣:495570

中央零容忍「港獨」 公函撐禁「民族黨」

香港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日前決定,確認保安局局長依法禁止「港獨」組織「香港民族黨」在香港運作的命令。中央政府昨日向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發出公函,表明支持香港特區政府依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並請行政長官就此事提交報告,同時重申按國家憲法和香港基本法,香港特區應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林鄭月娥表示,中央公函是對特區政府工作的肯定,禁止「民族黨」運作符合中央和特區政府對「港獨」零容忍的一貫立場,而向中央交報告符合特區直轄中央政府、行政長官向中央政府負責等憲制原則。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去年9月24日按《社團條例》及警方助理社團主任的建議,命令禁止「港獨」組織「香港民族黨」在香港運作。之後「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上訴。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正式宣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於2月19日,即行政會議上周開會時,確認保安局局長的命令有效,該上訴結果已於2月21日通知陳浩天。按《社團條例》第8(7)條,禁止社團運作的上訴程序至此結束。

中央政府昨早向林鄭月娥發出公函,表明支持香港特區政府依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公函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香港特區應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是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香港特區政府的職責,也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公函又指出,香港特區行政長官依法對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負責,請行政長官就依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等有關情況向中央政府提交報告。

要求特首提交報告

林鄭月娥昨日下午會見傳媒表示,中央政府以公函形式表態支持,是對特區政府工作的肯定,而請她本人就此事向中央提交報告,則體現了行政長官向中央政府負責的憲制責任。她強調,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的決定經過謹慎、小心和全面的考慮,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等需要,並且符合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對鼓吹「港獨」行為零容忍的一貫立場。

談及向中央提交報告,林鄭月娥表示,內容會涵蓋特區政府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的過程、事實根據和所經過的法律程序,以說明特區政府依法辦事,她傾向公開報告內容,不過考慮到當事人可能提出司法覆核,最終公開與否要再尋求律政司的意見。

有記者提問稱特區政府向中央交報告,是否意味中央干預香港特區的高度自治,林鄭月娥表明,中央在「香港民族黨」一事中從無任何指示,特區按本地法例完成整套程序後中央才表態,目的是想了解多點,而過往中央一直關心香港各方面情況,包括經濟民生,希望看看是否需要跟進或支持,行政長官亦不時以向領導人述職、與中央部委會面、向中央提交報告等形式,匯報香港社會情況,這類互動十分平常,符合特區直轄中央政府、行政長官向中央政府負責等憲制原則。

【華發網根據大公報採編】

(來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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