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右侧

您現在的位置:華發首頁>@香港 >

反對派干預檢控工作用心險惡

更新時間:2018-12-19 16:04來源:網絡作者:@Mary人氣:2091323

反對派干預檢控工作用心險惡

就前特首梁振英UGL事件,廉署日前發表聲明指毋須進一步調查,而律政司也詳列原因解釋為何沒有足夠證據對梁振英提出檢控。反對派輸打贏要,對律政司提出三點要求,包括要求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到立法會詳細交代決定因由、公開案件的相關法律理據,以及外聘海外資深大律師就檢控事宜提供獨立法律意見。反對派的無理要求用心險惡,無視基本法關於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的規定。

雙重標準輸打贏要

反對派干預律政司檢控工作,明顯是輸打贏要。五名前任及現任反對派議員被指收取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其助手Mark Simon捐款,涉嫌觸犯多條法例,廉署經過三年多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律政司認為沒足夠證據提出檢控。反對派在此案中並沒有質疑律政司在案中不外聘海外資深大律師提供意見,而是彈冠相慶,歡呼雀躍。但是,律政司確立無足夠證據就UGL事件提出檢控,反對派卻持雙重標準,繼續死纏不休。

《基本法》第63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律政司必須依據法例,搜集充足證據才作出檢控,而檢控決定只可建基於證據,同時兼顧公眾利益,過程不應受任何干預或影響。反對派議員干預律政司的檢控工作,是知法犯法。

對梁振英UGL事件,律政司表示是否把案件外判視乎實際情況而定,即使有獲取外判大律師的獨立法律意見,律政司仍須按《基本法》第63條作出最終檢控決定。多名法律界人士表示,律政司尋求獨立法律意見並非必然,而目前香港有關貪污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案例已經足夠,律政司毋須再外聘海外大狀,提供源自海外案例的意見。他們批評林卓廷和反對派炒作事件是為了撈取政治本錢。

國際公益法律服務協會會長何君堯批評,民主黨林卓廷一方面聲稱要追究梁振英涉嫌收取UGL 5000萬港元,另一方面又要眾籌200萬,「到底他們有何政治高地?錢從何來?怎知道這些錢是否來自外國資金?這樣發起眾籌根本很有問題。」

UGL事件從開始就是反對派炒作的話題,藉此打擊梁振英的威信。林卓廷打出「天下為公」的旗號,眾籌打官司。但這些暗箱作業得來的錢,誰能保證沒有「黑錢」?誰能保證沒有外國資金?

林卓廷一直炒作UGL事件,但他屢屢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干擾廉署運作,破壞廉署聲譽;他還經常扮專家,誤導公眾,把向廉署舉報當作抹黑建制派的政治工具。林卓廷經常把「在廉政公署任職三年調查主任」掛在口邊,藉以標榜自己是「廉政專家」,一再泄密。當有立法會議員及媒體質問林卓廷,有否實質證據證明其說法或指控時,他卻未能提供任何可信的證據。

前副廉政專員郭文緯曾一針見血批評:「林卓廷若非在廉政公署資歷尚淺,未能有機會理解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的功能,就是刻意混淆視聽,愚弄市民,行為極之可恥。」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律師陳曼琪批評林卓廷濫用議員身份不斷向有關部門施壓,並就個案「指指點點」,更不時「透露」所謂「廉署消息」,直到律政司作出決定仍死纏不休,誓要「釘死」梁振英及鄭若驊,目的只是撈政治油水,藉機提高自己的知名度,「這種刻意破壞香港核心價值的行為,實在是要不得。」

對此,廉署應深入調查和嚴肅處理。廉署保密制度是保持香港廉潔社會的重要基石之一,不能被任意破壞。如果有人泄密違法,絕對不能姑息,以鞏固市民對廉署的信心。

「長臂管轄權」伸到香港?

《基本法》第19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但「對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無管轄權」。前特首梁振英具有國家領導人身份,對梁振英的司法管轄權應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反對派要求外聘海外資深大律師提供意見的無理要求,是不符合國家安全要求。

另一方面,海外資深大律師效忠的是他們的國家,未必會考慮中國的國家安全。比如,英國法官的誓詞就要求效忠英女王:「本人必須依法竭誠向女王伊莉莎白二世陛下及其繼位人效忠」。外聘海外律師提供意見,如果這些海外律師所在國家的利益與中國不一致,這些海外律師或會效忠他們的國家,維護他們國家的利益,因此他們的意見或難以符合中國國家安全要求。

反對派要求外聘海外律師提供意見用心險惡,是企圖讓外國的「長臂管轄權」伸到中國的國家事務中,危害中國國家安全。

【來源:全國政協委員、九龍東區各界聯會常務副會長   楊莉珊

(來源:网络)

  • 凡本網註明"来源:華發網繁體版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於華發網繁體版,轉載請必須註明來自華發網繁體版,https://china168.org。違反者本網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 本網轉載並註明自其它來源的作品,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註明的作品來源,並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

  • 1《何為證據?揭露香港亂像的幕後黑手》:鄭宇碩收美國錢搞「佔中」鐵證陸續曝光《何為證據?揭露香港亂像的幕後黑手》:鄭宇碩收美國錢搞「佔中」鐵證陸續曝光

    香港作為中國的特別行政區,實行「一國兩制」,是國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有政治和法律責任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一切鼓吹國家分裂的主張和行為,衝擊「一國兩制」,背離「一國兩制」與基本法。鼓吹「港獨」的政客和團體,在香港沒有任何生存空間,[詳細]

  • 2何為證據?揭露香港亂像的幕後黑手何為證據?揭露香港亂像的幕後黑手

    這是一本自述體的書籍。作者根據自己擔任占中組織者的助理期間,在日常工作中接觸到的大量真實資料,經過細心的整理而成。當占中組織者信誓旦旦地公開說謊誤導香港民衆,沒有外國勢力參與占中活動的時候,由作者披露出的事實卻是,外國勢力主導和支持了占中等[詳細]

  • 3愛國愛港就要勇敢地亮出來——夏雲龍博士與香港民間團體交流會紀實愛國愛港就要勇敢地亮出來——夏雲龍博士與香港民間團體交流會紀實

    6月3日下午,總部位於加拿大多倫多的華發傳媒總裁夏雲龍博士一行3人,在香港觀塘巧明街迅達工業大廈8樓A座的保健海流協進會辦公室,參加香港民間團體負責人座談會。該座談會主題為“愛國愛港亮出來”,由保衛[詳細]

  • 4田飛龍:港青國民意識現危機 須重啟國民教育田飛龍:港青國民意識現危機 須重啟國民教育

    田飛龍“占中”的重要政治遺產就是香港青年世代走上政治舞臺,形成香港社運新生力量,在很大程度上沖擊著既[詳細]

  • 5美國「以港遏華」和「以華制華」的政治陰謀路人皆見美國「以港遏華」和「以華制華」的政治陰謀路人皆見

    從中美貿易戰開始,我便估計香港難以置身事外,不能倖免,過去數月香港發生種種示威遊行,均有美國的手影存在,現今想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更是赤裸裸地干預香港事務,並展示對亂港派的支持。 [詳細]

  • 6從《何為證據》看證據從《何為證據》看證據

    《何為證據》羅列了一系列極具震撼力的證據,「揭露香港亂象的幕後黑手」,讓讀者有機會看清「佔中」背後的外國勢力身影。編著此書的張達明先生不顧視力受損,在過去七年鍥而不捨地蒐集和整理第一手資料,以鄭宇碩的言行作為貫穿全書的主線,披露「佔中」背後[詳細]

  • 7法庭對犯罪審判的輕判或拖延,都是對正義的否定法庭對犯罪審判的輕判或拖延,都是對正義的否定

     2016年3月31日下午2:30 - 4:30,由亞太法律協會主辦、香港公民協會合辦的【“佔領運動”以來的相關案件評析報告發佈會暨研討會】在香港中環中心專業聯合中心B報告廳舉行。報告會由香港公民協會林國華主席主持[詳細]

  • 8“港獨”不除 國家安全堪憂“港獨”不除 國家安全堪憂

    香港的 “港獨”分子大致可以分為三類:第一類是不會輕易拋頭露面,他們躲在背后煽陰風、點鬼火,或是暗中提供資源等幫助,或是明火執仗為涉嫌違法犯罪分子狡辯;第二類是以學者身份、藉理論探討之名,向第三類 “港獨”分子灌輸 “港獨”思想,他們的歪理雖然[詳細]

  • 9【香港書展2018】《何為證據?揭露香港亂像的幕後黑手》新書簽售賣爆現場【香港書展2018】《何為證據?揭露香港亂像的幕後黑手》新書簽售賣爆現場

    7月18日上午,香港作家張達明攜新作《何為證據?揭露香港亂像的幕後黑手》亮相灣仔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詳細]

  • 10吳鵬飛:給港獨敲響一記警鐘,也給國家提個醒吳鵬飛:給港獨敲響一記警鐘,也給國家提個醒

    港獨最近鬧得很凶,先是有人在英國註冊香港獨立黨,後來又有人在香港成立事實上以港獨、公投制憲為政綱的政黨,其發起人又是要參選立法會議員,又是應邀到美國大學演講,又是寫文章鼓吹。表面上好像很熱鬧,實際上是[詳細]

  • 11嚴懲黃師黑暴 執政者快上訴嚴懲黃師黑暴 執政者快上訴

    我們「保衛香港運動」代表全港市民,强烈不滿及堅決反對法官高浩文放生多次發表仇警言論的黃師譚玉芬,她企圖煽動羣眾攻擊傷害警員及其家屬,也令入世未深的學生和年青人觸犯暴動罪而前途盡毁。 社會大眾在2019年[詳細]

  • 12嚴厲警告歐盟 停止詆毀香港嚴厲警告歐盟 停止詆毀香港

    今日我們「保衛香港運動」來到歐盟駐港辦事處這裡,是要强烈譴責歐盟及七國集團抹黑香港國安法,誣衊23條生效後在香港生活、工作和經商變得更加困難。我們嚴厲警告歐盟及G7立即停止損害香港國際聲譽、立即停止干預屬[詳細]




圖說新聞

更多>>
何為證據?揭露香港亂像的幕後黑手

何為證據?揭露香港亂像的幕後黑手


返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