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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家驊:「民族黨」搞「港獨」證據確鑿

更新時間:2018-07-29 14:15來源:網絡作者:@Mary人氣:9461629

湯家驊:「民族黨」搞「港獨」證據確鑿

圖:「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其「港獨」目的證據確鑿

香港保安局擬引用《社團條例》禁止「港獨」組織「香港民族黨」運作,並要求該黨召集人陳浩天於8月7日前提交書面申述。《大公報》前日踢爆陳浩天大玩「拖字訣」,要求當局延長有關申述期限。保安局昨日回覆《大公報》時稱,已收到對方代表律師要求延長限期的信件,當局正處理。對於「民族黨」聲稱不受《社團條例》監管,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直指「民族黨」「港獨」目的證據確鑿,更拆穿其謊言,表明該條例適用於所有註冊及未註冊,且在運作的團體,相信即使「民族黨」日後針對「取締」決定提出司法覆核,亦難起作用。

陳浩天昨日向傳媒承認使出「拖字訣」,已於7月25日去信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要求延長申訴期至兩個月,又聲稱警方過去花兩年時間調查「民族黨」,並搜羅數百頁證據,但只有21日申述期是不公平雲雲。他稱,難以預料當局會否應允要求,但就再三表明,現時不會解散「民族黨」。

保安局正處理是否延伸訴

對於「民族黨」一直以非註冊社團為由,聲稱他們不應受《社團條例》監管。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昨日於電台節目表明,若一個團體建立的目標,違反了法律所定下的界線,而該團體並非從來都不會運作,不管有沒有註冊,《社團條例》便適用。

湯家驊續指,如社團事務主任覺得有證據顯示,一些社團正進行可能違反法律要求的活動,社團事務主任在法例下,有責任報告至保安局局長,局長是否採取行動則不是主任決定,認為不應針對社團事務主任。

他又強調,《社團條例》針對的是社團活動,並非言論自由,《社團條例》並不是規範個人言行,故絕不影響對方的言論自由。

另外,湯家驊認為,「民族黨」「港獨」的目的可謂證據確鑿,要申辯相當困難,「我絕對同情佢個律師」,認為保安局做法是符合程序公義,《社團條例》亦符合憲法要求,即使「民族黨」提出司法覆核,亦難以起到作用。

倡議「獨立式自決」有問題

對於另一組織「香港眾志」主張自決,湯家驊認為其綱領模糊,但他強調,只要是倡議「獨立式的自決」便有問題,更引述歐洲人權委員會的決定指,如該組織的目的,是要推翻現有政治制度,而行動又會影響他人的政治權利和自由,由法律來取締是合適,亦符合人權原則。

【來源:大公報】

(來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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