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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卓禧論國歌法 學校首務重教育

更新時間:2019-01-22 17:47來源:網絡作者:@Mary人氣:758831

陳卓禧論國歌法 學校首務重教育

《國歌條例草案》明天將提交立法會首讀,當中訂明把國歌納入小學及中學教育。教育局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都已公開表明,當中重點是要求學校教授唱國歌及背後的歷史意義和精神,並非如何處罰,惟仍有輿論對此表示擔心。曾於畢業典禮後義正辭嚴教育不尊重國歌畢業生的香港專業進修學校校長陳卓禧,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專訪時強調,學校責任在於做好法治及情感方面的教育,包括讓學生認清違法所帶來的後果,由始至終都不存在所謂「執法」身份,呼籲大眾平常心看待立法事宜。

「在國歌法本地立法提出初期,的確是有一些學界朋友表示擔心,以學校並非『執法者』為由抗拒立法」,陳卓禧直言這種說法明顯存在誤解。

他指出,本港各個法例自有相應的執法單位,學校由始至終都不是扮演所謂「執法者」角色,訴諸法律也不會是學校的首要考慮。

高校鼓勵思考 亦要守法

他強調,學校角色在於教育,套用於國歌法的情況下,當中可再細分為「法治教育」及「情感教育」兩部分。「法治教育其中一個要點,在於教育學生遵守法律,即使有不同喜好、感情、觀點、態度,法律仍然是相當清晰,大家必須遵守。」特別在大專界別,陳卓禧指本港各高等院校當然鼓勵學生作多角度思考,然而這絕不等於毋須守法,這點訊息務必清晰傳達給學生。

另一要點在於教育學生須為行為負責,清楚認識違法所帶來的後果,「我自己在港專的其中一個實踐,是要學生在畢業離開前,就要知道法律的要求,及有可能出現的後果。」

陳卓禧表示,這種公民教育並非國歌法立法所帶來的「新鮮事」,諸如校園內吸煙、打鬥、欺騙等行為,其實學校每日都有機會處理法例上不容許的事情,但不見得動輒便訴諸法律,學校本身有相應機制處理,而這也是法治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

他分享過往曾有個案,有學生為求符合出席率要求造假文件,校方考慮涉事學生所讀學科尤重專業操守,檢視全盤情況後予以開除學籍。「這是一個清晰的取態,我們不是執法者,不會將其看待成『偽冒文書』刑事罪行,但我們亦要清楚讓學生知道,在社會上這是違法行為,所以在面對嚴重個案時,學校仍有必要採取處分行動。」

陳卓禧:懲處以教育出發

同樣情況亦可套用至國歌相關法律上,法例清楚界定了是非黑白,但在學校層面始終首重於教育學生,「界線是清晰的,有些事不能犯就不能犯,但學校在處理上還是會從教育角度出發,視乎其行為嚴重性,學生思想未成熟等考慮因素,作出恰當決定。」

【華發網根據文匯報採編】

(來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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