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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調作政治表態 包致金涉違法官操守

更新時間:2018-12-09 19:30來源:網絡作者:@Mary人氣:8112257

高調作政治表態 包致金涉違法官操守

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04年及前年兩度主動解釋基本法,獲得香港社會各界廣泛支持,惟香港特區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昨日聲言,全國人大常委會「沒有主動釋法的權力」,更稱釋法會為法治帶來「長期傷害」,又稱香港當前最重要的問題是「沒有民主」,必須「立即重啟」民主進程。法律界及政界人士強調,憲法和基本法均寫明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有全面解釋權,又質疑包致金身為法官,竟公開一己政見,或令市民覺得法官並非政治中立,甚至影響社會對香港司法獨立的信心。

包稱人大「無權主動釋法」

包致金昨日在一論壇上,被問到人大常委釋法會否影響司法時聲稱,全國人大常委會「沒有主動釋法的權力」,「愈少釋法愈好」,而釋法會為法治帶來「長期傷害」,「呼籲」全國人大常委會要有「制約」,否則在作出「破壞」後難以「修補」。

他又聲言,「如果」除法律以外,法官要根據「一些來自政府負責政治的部門的指示」作出裁決,會摧毀司法制度。

包致金更大談一己政見,稱香港當前最重要的問題是「沒有民主」,香港民主進程「停滯不前」,令「一國兩制」受到威脅,必須「立即重啟」民主進程,而法治也不可成為阻礙民主的「藉口」。

黃國恩:基本法158條明確規定

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黃國恩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出,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明確規定基本法解釋權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並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香港特區的法院就自治範圍內條款進行解釋,顯示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有完全及絕對的解釋權。他形容,全國人大常委會與香港法院是「授權者」與「被授權者」的關係,主次十分鮮明。

黃國恩認為,包致金身為一名資深法官,言行必須謹慎小心,不能以個人政治觀點滲入法律的詮釋,更應避免顯現自己的政治立場,特別是在公眾場合,否則會對市民大眾造成誤會,令市民覺得法官並非政治中立,在審理案件中會有政治立場,出現偏頗的裁決,影響市民甚至國際社會對香港司法獨立的信心。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秘書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傅健慈表示,根據中國憲法,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同時亦具有可以修改憲法、監督憲法的實施等權力。

傅健慈批包誤導公眾損法治

他續說,根據基本法第十二條,香港是中國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政府,因此當基本法出現灰色地帶、法律真空或需要修改的時候,全國人大常委會絕對有權主動釋法。

傅健慈認為,包致金身為現任特區終院的法官,不應評論時事及妄加自己的政治意見、取態,偏離法律的真正解釋,一旦其言行偏頗,便會誤導公眾人士造成直接的不良影響,打擊司法公義和香港的優良法治精神。

何俊賢籲包多讀憲法基本法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何俊賢認為,包致金作為終院法官,對政治議題應要少發表個人意見,以免中立性受質疑。同時,包致金口講香港的民主情況與「一國兩制」並不符現實,直言他是「借議題來掩蓋其他威脅」,又呼籲他多讀點國家憲法及基本法,不要繼續打擊「一國兩制」。

【華發網根據文匯報採編】

(來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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