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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你在甚麼位置,都要對得起國家民族!

更新時間:2018-08-10 15:19來源:網絡作者:@Mary人氣:6751674

不管你在甚麼位置,都要對得起國家民族!

原圖:網絡圖片、林鄭月娥Facebook

「位卑不敢忘憂國,事定猶須待闔棺」這是南宋詞人陸游在50多歲時寫的兩句詩,充分顯示陸游的愛國情操。筆者有幸,不是生在國家被人欺負屈辱的年代,但亦時刻不忘要「做好自己,報效國家」。 近日筆者因為某出版社在書展期間推出金庸全集,筆者幾番猶疑,還是買了; 主要是金庸小說洋溢愛國主義情懷,其中神鵰俠侶中郭靖在襄陽城頭對楊過說:「為國為民,俠之大者」。筆者年輕時對這兩句感受很深。

一句「遺憾」不能了事

回說近日事件,FCC竟然在我們國家的物業內構建平台,讓港獨大放厥詞,並且立下極壞先例。 這實在是「是可忍,孰不可忍」,難道今天還是八國聯軍的年代,我們仍然要抑洋人鼻息?再講一次,此事不涉「新聞自由」,你們洋人硬是要宣傳港獨,大可以用其他方法例如專訪等形式,犯不著在我們國家物業內(特區政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特區政府物業當然是國家物業)構建平台,這麼具挑戰性!

倘若我有資格向林鄭特首進言,我一定會建議她不可對這事掉以輕心。 這屬「大是大非」,是一個特首是否稱職的考卷。對一個以民族主義號召起家,正在努力實現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央政府來說,當有機構在政府物業內構建平台分裂國家,而妳若只是「遺憾」了事,最後感到「遺憾」的,只會是妳自己。

倘若特首最終不能依《基本法》和現有法律(外交部聲明語)去制止這場演講發生,那麼14/8周二早上特首在行政會議前例行見傳媒的場合,宜明確表示「若港獨演講會真的在當天如期舉行,政府只能依法啟動收回FCC會址,與此同時立即公佈政府批出土地給FCC的契約全文」。理由是:因租客(即FCC) 涉嫌違反香港法律,進行分裂國家活動,故特區政府只能啟動收回程序。 這樣做一定有法律挑戰,對方會上訴至終審法院,林太亦不妨明言,必要時尋求人大釋法。

這樣做,林太當然要付出政治代價。但一方諸候,守土有責。分裂國家對香港是傷筋動骨的大事。全球任何國家都不會容許分裂國家,這是真正的「普世價值」。港人若不諒解而要令林太民望受損,林太也只能硬啃。這是一個有氣節中國人所應為。 大是大非前,若只是考慮個人得失,那氣節何在?文天祥說「孔曰成仁,孟曰取義,惟其義盡,所以仁至。讀聖賢書,所學何事,而今而後,庶己無愧」 而我相信林太是上一代AO群中愛國的人,只是手法可能較筆者上述建議更高明。

應自問是否對得起國家

筆者只是一介平民,未曾當過「天子門生」的AO,算不上他們眼中的精英; 故筆者的評論和建議,不值某些AO們一顧。但筆者經常撫心自問,倘若有一天,我快要閉目時,我會問自己三個問題,而又能得出滿意答案嗎:

我自己一生的行為對得起國家民族?

我有對分裂國家的行為視而不見嗎?

我有對分裂國家的行為,遏盡全力去阻止和追究嗎?

筆者無權無勢,但筆者一定會䀆言責去阻止分裂國家。「為國為民,俠之大者」,當然AO的訓練是沒有這句的。

【作者: 馮煒光    圖文整理:華發網Mary

(來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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