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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目被煽動拉香港經濟後腿

更新時間:2017-09-28 12:05來源:網絡作者:@tubie777人氣:294493

盲目被煽動拉香港經濟後腿

3名市民就特區政府提出在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總站採取的「一地兩檢」安排申請司法覆核,並要求特區政府就方案公開諮詢,高等法院早前開庭一併審理是否批出許可。法官聽取初步理據後,昨日頒下判決,指方案何時及如何落實仍未有定論,現階段提出司法覆核言之尚早,而法庭倘接受有關的覆核申請,將會干預立法機關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遂拒絕受理有關申請,並下令兩宗覆核的申請人須支付政府一方的訟費。

高院上周開庭審理的兩宗「一地兩檢」司法覆核許可案件,其中一宗由外號「長洲覆核王」的郭卓堅提出,另一宗是註冊社工呂智恆以及退休人士李嘉廉聯袂提出。其中,呂李兩人獲批法援,郭卓堅則不獲批。3人同由資深大律師李柱銘代表,政府一方則由資深大律師余若海代表。

僅屬初步決定 「三步走」未開始

法官周家明在昨日頒佈的判詞中指出,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就高鐵「一地兩檢」作出方案只屬初步決定,並非一個「實質決定」,對申請人的權利及利益未有造成任何影響,加上有關方案還要完成「三步走」的程序才能正式落實,且「三步走」之中,香港與內地協議的具體細節,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及本地立法的細節仍然未有,根本無從判斷是否違反基本法。

他強調,法庭的功能不包括阻止立法機構制訂「不合憲」的法例,只會在立法後才考慮法例是否有效。

由於方案未帶來實質的法律後果,故現階段提出司法覆核未免太早,因此不會批出許可。

法官補充,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解釋特區基本法,並作出澄清和補充,問題是現階段人大常委會仍未有決定,亦不知他們的決定會否包含解釋基本法第十八和第二十條,法庭不會在此時此刻去決定「一地兩檢」政策是否與基本法相違背。

就申請人一方指稱落實「一地兩檢」政策之前或會有不可預知的其他變數,法官認為現階段不宜過早揣測人大常委會就「合作安排」批出什麼決定,而特區政府一方已清楚點出,法庭現時接受覆核申請,將會干預立法機關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

政府:倘批覆核礙人大決定

雖然法官同意從政府的公開言論中,可見實行「一地兩檢」是政府的「最終決定」,惟周官認為,政府並不能自行實施有關方案,方案須經過「三步走」由人大常委會及立法會決定,並非政府單方面所能控制的。

周家明在書面判詞中續指,行政會議在「一地兩檢」的決定上,只是「中間人」角色,不會接觸一些實質決定,或影響申請人的利益。

根據立法會文件及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 ( 運輸 ) 黎以德的誓章,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須根據「三步走」原則,公佈和實施「一地兩檢」政策,不能單靠一臂之力成事,還得取決於其他不屬於政府權力下可控制的持份者。

法官指,「三步走」內的任何一步若未能成事,都可導致「一地兩檢」政策告吹。

由於兩個月前公佈的方案並非帶關鍵性質,亦未帶來實質的法律後果,故現階段提出司法覆核未免太早,因此不會批出許可。

就李柱銘在覆核許可聆訊時陳詞稱,倘若「不阻止」內地人員在港執法,香港人就「得不到」基本法保障。然而,法官周家明認為,李柱銘提到的「一地兩檢」政策,其針對法律和憲法上的憂慮尚未發生,至少至今人大常委會仍未有決定,立法會仍未立法,一切都是未知之數。除非「三步走」的程序完成,否則人大常委會及立法會如何決定仍是未知之數。

「覆核王」死撐 或再提覆核

申請人一方曾提出多個理據,包括法庭於方案獲得通過後才受理覆核的話,將會浪費大量金錢;倘若法庭不受理司法覆核,政府絕不會考慮其他可行方案。

周家明認為,以上問題明顯是政治議題,應交予政府考慮,並非在法庭司法管轄權之內。

敗訴的申請人呂智恆在庭外稱,「一地兩檢」方案必定能在立法會通過,屆時才申覆核已是太遲,「係咪要死咗先去救返個人。」故他會提出上訴。

郭卓堅則稱,待方案獲得通過後,會再次提出覆核,又聲言擔心待方案通過後,法庭會「搬龍門」,拒讓他們提出覆核。

世界經濟論壇公布年度全球競爭力報告,香港的排名由去年的第九位,上升三位至第六位,但仍然輸給競爭對手新加坡。報告指出,香港繼續擁有全球最好的基建,金融市場穩定亦支持健康及開放的競爭,但勞動力及創新力仍然有待改善,政府施政效率低,更會影響從商意欲。

競爭力報告點出制約香港發展的幾個重要議題,就是勞動及創新力亟待改善,若換另一種表述方式,就是香港的勞動力及創新力不及其他國家和地區。更加關鍵,是政府施政效率低影響從商意欲,這是影響香港競爭力的根源。

不禁要問,向以施政率效高為榮的香港,為何落得施政效率低如斯下場?

回歸以來,手握政府財政預算案、重大基建撥款、大規模發展規劃審批權的立法會,出現了「新常態」─「拉布」。君不見近年立法會審議財政預算案時,反對派照例提出大量瑣碎無聊修訂案,甚至連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加薪,亦因反對派議員「拉布」,被迫延遲加薪。

議會之外,反對派為拖延及阻礙政府施政,利用司法覆核制度策動個別「N無人員」(無資產、無工作、無負擔……)不斷向政府提出司法覆核,企圖透過司法程序拖延及阻礙政府施政。當中,港珠澳大橋司法覆核案最具代表性,公民黨作為幕後推手,鼓動「N無」阿婆提出司法覆核,最終雖然政府勝訴,但原計劃2016年完工通車的大橋,迄今仍未完工,要命的是工程費估計因此增加約65億港元。還未計算「N無」阿婆申請法援,用納稅人錢同政府打官司的費用。

反對派不斷透過議會內「拉布」,議會外司法覆核阻延政府施政,試圖製造政府施政出問題的假象,達到他們反政府、反中央、反「一國兩制」的目的。

香港確實面對如何提升政府施政效率的問題,但提升施政效率不是政府單方面可解決,需要社會各界共同參以及支持。更重要是反對派的取態,若他們繼續將社會民生議題泛政治化,置廣大市民及香港長遠利益不顧,今日香港競爭力排名雖然上升,但終究會因政府施政效率低而拖低排名。對此,香港人必須有清晰的認識和了解。

根據中新網、大公網等綜合采編

【文章觀點僅代表個人觀點】

(來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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