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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悅漢:為何周家明及何俊堯法官判案為人質疑?

更新時間:2020-11-21 21:27來源:網絡作者:@Mary人氣:7564

 謝悅漢:為何周家明及何俊堯法官判案為人質疑?

香港高等法院昨日在一宗司法復核案,法官周家明判決警方防暴隊“速龍小隊”,在執法時沒有展示編號,是違反“人權法”,立即引起各界反駁及質疑周家明法官的判詞。

大律師龔靜儀指,判詞一面倒維護暴徒的所謂人權,漠視警察及其他備受黑暴亂港而要擔心個人安危的普羅市民的人權,是赤裸裸的雙重標準?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克勤亦表示,本案裁決對前線警察不公道,是罔顧前線警察及其家人被惡意起底,滋擾甚至生命受威脅的情況,他支持政府及警方上訴。

攬炒派多次在示威現場阻礙警員執法

去年政府引用緊急法制定“禁蒙面法”,制止暴徒蒙面犯案,引起攪炒派提出司法復核,當時審判此案的周家明法官判決政府敗訴。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列顯倫當時曾在報章撰文,批評周家明欠缺“一個兩制”的思考,把自己抬高到人大的位置,通過自我賦權破壞一項重要的法案。更加不幸的,周家明目前是被指定為處理國安法案件的法官之一?

何俊堯法官多月前審理廿四歲青年,在去年萬圣節參與中環“面具夜”非法集結案,僅輕判被告“社會服務令”,律政立即提出上訴。昨日上訴法庭三位法官聽罷控辯雙方陳詞,裁定何官量刑時犯了原則性錯誤,認為即時監禁才是唯一恰當刑罰,故立即判被告坐監三個月。

何俊堯

其實何俊堯并非首次量刑出錯,曾多次被上級指他判刑太輕,不過他是馬道立愛將,官運亨通,扶搖直上,升級加薪,最近由裁判法院轉往高等法院,處理原訟庭刑事案件的排期事宜,職銜為“刑事案件排期法官”,手握大權決定案件由審案嚴厲的“釘官”或審案寬松的“放官”審理,相信大家心中有數。

近日社會上呼吁司法改革之聲直上云霄,未知特首林鄭是否聽到市民的訴求和心聲?

作者:謝悅漢,香港資深媒體人,曾任職《華僑日報》、《東方日報》、麗的電視、新加坡《聯合早報》,《亞洲周刊·名家博客》作者。

(來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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