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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逃犯例/女兒沉冤未雪 母:心好痛!

更新時間:2019-04-30 15:09來源:網絡作者:@Mary人氣:623604

修逃犯例/女兒沉冤未雪 母:心好痛!

「我個心好痛好痛!」港人陳同佳涉在台殺潘姓女友案,受害人母親在今年二月的記者招待會上,失聲痛哭。潘母的痛心和痛哭,皆因在現行機制下,香港無法將疑犯陳同佳引渡至台灣受審。「我們不要逃犯在身邊!」截至昨晚,共有16萬市民參與了「萬眾同聲撐修例公義組」的聯署,支持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堵塞法律漏洞及彰顯公義。

陳同佳現年20歲,去年2月13日與潘姓女友同遊台北,原定於17日返港。不過在17日凌晨,陳涉嫌在飯店房間用手將潘女勒斃,犯案過程長達10分鐘。天光後,他再用一個粉紅色的大型行李篋運屍及棄屍。

港警拉人 僅能控盜竊

當時遇害者父親找不到愛女,即向香港警方報案,至去年3月11日跨海到台報案尋求協助,3月13日檢警在捷運竹圍站附近發現潘女遺體,而遺體在荒野遭日曬雨淋長達接近一個月。最後驗屍報告出爐,證明潘懷有13至21周身孕。

另一邊廂,香港警方在3月13日採取行動,在將軍澳拘捕陳同佳,但罪名不是謀殺,而是指他涉嫌盜用潘的信用卡,提款約1.9萬港元,以及藏有她手機及相機等財物。

兩日後,案件首度提堂,陳被控盜竊及處理贓物罪。他未申請保釋,之後一直還押。

負責處理該案的士林地檢署曾表示,若果因為兩地司法管轄權問題而無法檢控疑犯,會令人質疑「這世界還有沒有真理或正義。」

潘母悲憤 女兒屍骨不全

經過長達八個多月的偵辦,台灣士林地檢署在去年12月正式通緝陳同佳,時效長達37年6個月。不過,港、台兩地無司法互助協議,令案件發生八個多月仍處於膠着狀態。

直至今年2月12日,保安局向立法會建議修訂《逃犯條例》,以使未簽訂長期移交逃犯協議的香港與台灣等地,以個案形式移交逃犯,從而令陳同佳在台灣接受謀殺罪指控。潘母當日召開記者會,她悲憤地說,現時仍會想起「兇手點樣去拉篋運屍,曝屍喺荒野,畀野狗去食,屍骨不全」。家屬表明支持政府做法,希望還死者公道。

反對派轉移視線阻修例

不過,反對派卻表明反對修例,並轉移視線稱修例讓港人被隨意移交至內地。特區政府在3月26日宣布,就修訂《逃犯條例》提出新修訂,包括剔除九項罪行、提高移交門檻至罪行須判監三年以上,同時強調不會削弱原有條例中的人權保障。4月3日,立法會首讀《逃犯(修訂)條例草案》,並展開二讀程序,惟反對派多次以點人數及規程問題等方式「拉布」拖延。反對派又在一個月內兩度發起遊行,要求政府撤回方案。

4月12日,陳同佳在高等法院承認四項洗黑錢罪,法官在昨日判刑,陳同佳判監29個月。但他若獄中表現良好,最快十月可出獄。

社會各界要求盡快修例的呼聲愈來愈強。來自工商、法律、科技、基層等多個界別市民組成的「萬眾同聲撐修例公義組」於4月16日發起「護港安全撐修例大聯署」,呼籲市民通過網上或親身簽署等方式,支持政府修訂《逃犯條例》。截至昨晚,已有超過16萬人參與聯署。

【華發網根據大公報採編】

(來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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