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追蹤/法援審批存漏洞 反對派大狀狂掠公帑
- 更新時間:2021-06-05 13:22來源:網絡作者:@Mary人氣:4640
法律援助署審批存漏洞,令反對派可鑽空子利用公帑打擊政府,反對派大狀密密瓜分公帑。早前「爆眼女」及法輪功案均透過法援聘用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引發市民及法律界不滿。《大公報》翻查法援署過去十年訴訟援助經費,發現審理最多黑暴案件的2019至2020年度,開支高達逾11億元,比前年的八億元大升四成。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傅健慈批評現時法援的審批情況,令人質疑是政治凌駕專業,建議署方改以隨機派案,杜絕私相授受濫批亂象。\大公報記者 施文達(文) 李斯達(資料)
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昨日在社交媒體貼文,引用媒體報道法輪功與特區政府糾纏八年的官司,法輪功透過法援聘用的代表律師包括夏博義及與支聯會副主席英文名相同的鄒幸彤。梁振英質疑這案件經過初審、上訴和終審三個階段,纏訟八年,法援資助的律師費一共多少?有多少進了夏博義和鄒幸彤的口袋?為什麼打了八年?當中有多少時間是法輪功在拖,藉此他們可繼續在政府土地上擺放展品的行為?去年國安法實施,法援署若真的繼續資助法輪功打官司,是否考慮過法輪功這個組織違反國安法的本質?梁振英認為法援署絕對要開誠布公,立法會議員、審計署應要過問。《大公報》昨日向法援署查詢法輪功獲批出的援助金額,法援署以私隱條例及法援條例為由,指出未經當事人的同意,不能披露任何資料。
夏博義包辦「爆眼女」法輪功案
根據法援署資料,法援申請人的財務資格限額為420400元,而法律援助輔助計劃的限額則為2102000元,然則透過法援獲申請人聘用的法律代表,一宗官司訟訴最高可賺取200多萬元。換言之,密密獲攬炒派利用法援泵水打官司的「御用」大狀夏博義,最高可賺取數以百萬計的公帑。
翻查法援署過去十年的公開賬目,2010年至2011年度,法律援助經費的實際開支是五億元,但10年後開支增加一倍,2019年至2020年度法律援助的實際開支高達11.3億元;去年是法庭審理黑暴案的高峰期,法援署批出的11億元,相比前年2018年至2019年度的八億元,高出四成。
逾十億的公帑被攬炒派律師、大律師或資深大律師瓜分,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傅健慈指「爆眼女」案及纏訟八年的法輪功案,均由夏博義包辦,可見法援申請人可自選律師、大律師或資深大律師的漏洞,亦突顯法援署把關不力、手鬆,造成用公帑私相授受,對在法律援助律師名冊上排隊接官司的律師、大律師或資深大律師不公平。
至於法援署設有監察外判個案委員會,監察法援律師名冊運作及審視外委律師的操守或表現等,傅健慈批評法援制度由「覆核狂」郭卓堅起已被濫用,該個監察委員會效能未如理想:「夏博義,吳靄儀接不少涉及攬炒派的法援案,要檢討係咪有人霸曬啲案來做,法援署係咪有人閉上眼批出申請。」
倡取消自選法律代表做法
法援署回覆《大公報》表示,所有法援申請(包括民事及刑事)的審批均由本署署內律師處理,合共約50多人,法援申請人須通過經濟審查及考慮每宗案件的背景、證據和適用的法律原則等案情審查審批。
傅健慈指出,以現時法援署的表現,令社會關注審批的署方律師是否政治凌駕專業,出現徇私。傅認為法援署要檢討審批機制,取消申請者可自選法律代表做法,改以隨機派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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