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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基金6宗罪 渾水養暴須徹查

更新時間:2021-04-28 17:55來源:網絡作者:@Mary人氣:1650

612基金6宗罪 渾水養暴須徹查

自修例風波至今,被攬炒派默認為暴徒後盾的「612人道支援基金」趁機發起眾籌,聲稱會為「抗爭者」提供法律、醫療及心理支援,更以所謂「義務律師」的名義作招徠,吸納逾億元的捐款。香港文匯報昨日梳理出該基金的6宗罪,包括沒有註冊、涉嫌逃稅、違反銀行協議、疑似輸送大筆金額予親反對派的律師、與亂港分子關係密切及賬目模糊。有法律界及銀行業人士昨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612基金」問題多多,並涉違反銀行協議,加上賬目混亂,不排除涉及洗黑錢及輸送政治獻金,執法部門應從速徹查。 

【第1宗罪 走法律罅】無註冊搞籌款 涉違社團條例

「612基金」曾被揭發屬未有註冊組織。有法律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612基金」的行為,已涉嫌違反了《社團條例》及《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等條例,呼籲執法部門應該徹查,以及嚴正執法。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中律協創會會長陳曼琪表示,「612基金」沒有註冊為社團組織,已涉嫌違反了《社團條例》的相關規定。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規定,任何人如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在公眾地方為非慈善用途進行籌款活動,可處罰款500元或監禁3個月。由於影響深遠,警方必須深入調查,嚴正執法。

身為律師的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馬豪輝表示,一個沒有註冊的組織竟高調搞政治動作,已涉嫌違反《社團條例》及《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等法例,更不排除已干犯其他法例。

他批評,有關組織企圖鑽法例的灰色地帶以逃避法律責任,但事實證明,這些組織就是進行了一些涉嫌違法甚至是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的行為,執法部門應進行徹查。

【第2宗罪 該繳不繳】從無認可豁免 避申報涉逃稅

「612基金」一直以來都被質疑掠水,有市民曾舉報該基金涉嫌逃稅,並要求稅局盡快徹查事件。有法律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612基金」的運作手法不尋常,更令人質疑是否有心逃稅,更重要的是「612基金」非認可的團體,有關捐款必須繳稅,稅局應徹查基金操控人有否蓄意逃稅,違反稅務條例。

「612人道支援基金」並非根據《稅務條例》第88條下獲豁免繳稅的慈善機構及慈善信託,收入款項亦非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或慈善信託作慈善用途的款項,故屬於非認可的慈善捐款,但基金似乎從未向稅務局申報,令人質疑「612人道支援基金」蓄意逃稅,從中獲利。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法學教授傅健慈表示,「612基金」並無註冊,只借「真普選聯盟」收捐款,手法並不尋常,有可能涉嫌逃稅及觸犯《稅務條例》第14條「利得稅的徵收」的規定。同時,根據《稅務條例》第82(1)條「以任何欺騙手法逃稅罪」,任何人蓄意意圖逃稅或協助他人逃稅,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罰款50,000元,並可被加徵相等於少徵稅款3倍的罰款以及監禁3年。他敦促稅務局盡快對「612基金」展開調查。

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黃國恩表示,「612基金」並非《稅務條例》第88條下的慈善機構及慈善信託能獲豁免繳稅,其收入亦非公共性質的款項,所以必須繳稅。他要求稅局徹查基金操控人有否蓄意逃稅,違反《稅務條例》。

【第3宗罪 洗錢疑雲】借用戶口混賬 涉違銀行協議

「612基金」曾被揭發借用「真普選聯盟」的戶口和教協地址為基金籌募經費。香港文匯報昨日訪問銀行界及法律界人士,他們均表示,借用其他戶口作為籌募活動,已涉嫌違反銀行協議。由於「612基金」賬目混亂,不排除涉及洗黑錢及政治捐獻成分,有關部門應該徹查。

立法會金融界議員陳振英表示,「612基金」借用「真普選聯盟」的戶口,按照協議守則,戶口不能輕易轉讓,且「612基金」並沒有實質的辦公地址,而是借用教協的地址,有提供誤導信息予銀行之嫌。此外,「真普選聯盟」幾名主要負責人相繼被檢控,不排除該組織日常的運作有可能涉及違法事務。

陳振英指出,客戶開設戶口時,主要負責人必須向銀行交代有關戶口的使用目的和資金來源,如果銀行發現存入款項來歷不明,戶口的開支去向不清晰的話,將有可能被銀行訂為違反規定,從而終止服務關係。如有洗黑錢跡象,銀行將會轉交警方跟進。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表示,「612基金」要借用「真普選聯盟」戶口籌募款項,即代表「612基金」不合開設戶口的資格,需要借用其他戶口,可能已涉嫌詐騙銀行,違反銀行協議內容。由於目前資料有限,他難以評估是否涉及洗黑錢或政治捐獻,故冀執法部門作深入徹查,「612基金」也須如實交代。

【第4宗罪 圍內分贓】巧立名目開單 養「親攬炒」律師

本港大律師的工作和收入不穩定,且客人傾向聘請經驗和人脈豐富的資深大律師,導致不少新晉大律師長期缺乏足夠工作,要轉行或轉為事務律師。身為執業大律師的「612基金」信託人吳靄儀,於去年10月在《蘋果日報》撰文時稱,推出區域法院案件「第二位大律師資助計劃」,基金會「資助」已獲得法援的被告增聘第二位大律師,以協助出庭處理案件,而該做法被外界質疑是黃圈「自肥」的操作。大批市民因參與攬炒派前年策動的黑暴而被捕被控,並衍生大量法律案件。名義上聲稱為被捕者提供法律支援的「612基金」,更於短時間內籌得一億多元,而這些捐款幾乎都落在親攬炒派的法律界中人手上。

吳靄儀早前在《蘋果日報》撰文稱,經「第二位大律師資助計劃」聘請的律師,認許年資需為5年或以下,基金認為相關安排能「讓更多未獲得足夠經驗的年輕律師透過參與案件累積經驗,最終增加合資格律師名單的人數,應付未來之需」,又稱基金會撥備1,557萬元支付相關計劃。

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上月舉行會議期間,有議員提到目前不少已獲批法援的被告,會再獲「612基金」撥款聘請第二律師代表,質疑既然被告已獲「612基金」或其他捐款支援,就不應再獲全數法援款項,促請法援署檢討相關安排,確保公帑用得其所。

【第5宗罪 成員犯罪】信託人受援者 亂港疑犯逃犯

打正旗號支援「抗爭者」的「612基金」,過去也多次批出撥款支援不同攬炒派組織,但不論是相關組織的亂港分子,還是「612基金」的信託人,近日也因違反不同法例,相繼被判罪成。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10名亂港分子本月16日就前年8月18日及8月31日兩宗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接受判刑,其中就包括吳靄儀及何秀蘭兩名「612基金」信託人。除了基金信託人,不少亂港分子也與該基金有關,例如基金於成立初期的財務及工作簡報中承認,曾資助前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的「海外游說」工作、「民陣」的被捕支援熱線及律師團隊秘書處等。其中,前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的張崑陽早前就因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而潛逃海外,並正被警方通緝;區諾軒、岑子杰等「民陣」召集人早前亦因參與或組織攬炒派「初選」,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而還柙候審。

【第6宗罪 賬目不清】巨額財務「簡」報 混賬無從稽查

頻頻告急的「612基金」一直被黑暴支持者批評賬目不清,包括申請過程複雜,處理資金的手法更欠缺透明度。事實上,「612基金」成立自今,其官方網站只提供財務簡報,很多賬目只簡列一個名目就耗費數千萬元,捐款者根本無從稽查。

根據「612基金」官網的最新資料,截至上月31日,基金批出的款項及開支達210,377,010元,細項數目不多,但每項都耗費大筆金額,例如「法律費用」資助用了100,022,731元、「借出保釋金」用了16,351,205元、「還柙在囚物資」則用了6,947,194元。項目支出也是僅列一個名目就耗費大筆金額,完全沒有任何細節。

吳靄儀去年10月在《蘋果日報》撰文交代「612基金」的財政狀況,但僅列出幾個總額很大的欄目,又聲稱由於被捕者需接受兩日到十多日的審訊,基金無法預計最終涉及的款項,因此只能以已排期的審訊在未來18個月的費用估算。

不過,基金於今年1月開始頻頻告急,惟籌款金額因不獲黃絲信任而每況愈下。基金於本月13日聲稱,可動用結餘僅得143萬元,惟本月預計開支達1,500萬元,急需捐款。截至昨晚8時,基金官方網站顯示,本月有11,967人向基金捐款共13,770,753元,距離1,500萬元的目標仍相差逾百萬元。

來源: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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