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追蹤/夏博義涉瞞身份 法律界促廉署徹查
- 更新時間:2021-02-17 16:43來源:網絡作者:@Mary人氣:7080
新任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一上任就狂言要求修改香港國安法,被質疑政治立場先行,毫無專業操守。他之後被揭發是英國自由民主黨資深成員,還曾代表該黨擔任牛津市議員。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昨日表示,夏博義獲提名參選大律師公會主席時,未有向會員和公眾披露所屬政治聯繫,有機會觸犯《防止賄賂條例》,敦促廉政公署徹查。退休裁判官、大律師黃汝榮則要求大律師公會公開夏博義參選的文件,釋除公眾疑慮。
馬恩國認為,「政治身份形式上的終止,不代表實質沒有政治聯繫。」而夏博義作為大律師公會的代理人,在參選大律師公會主席時,沒有向公會會員清晰披露自己的政治聯繫,欺騙會員投票令其當選公會主席,則有機會觸犯《防止賄賂條例》。「在如今香港敏感的政治環境下,大律師公會是需要秉持專業立場,不觸碰政治;若夏博義參選時披露其政治背景,未必有機會當選大律師公會主席。」
馬恩國:可另設組織替代公會
《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列明,「任何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如下所述的任何收據、賬目或其他文件:(a)對其主事人有利害關係;及(b)在要項上載有虛假、錯誤或欠妥的陳述;及(c)該代理人明知是意圖用以誤導其主事人者,即屬犯罪。」
針對大律師公會長年以來政治化的問題,馬恩國建議政府可設立「大律師執業及管理公會」替代。相關組織由主席、兩位副主席及不少於八位其他成員組成,所有成員均由行政長官任命,並負責處理以下事項:一、向大律師頒發年度執業證書;二、監察大律師提供的服務;三、制定大律師的行為準則;四、處理針對大律師的投訴並在適當的時候採取行動;五、成立正式的大律師紀律審裁處,處理針對大律師的紀律聆訊,並取代現時大律師公會那非正式及非法定的紀律審裁組。
黃汝榮:應公開申報背景資料
黃汝榮表示,夏博義詆毀國安法,完全違背事實,偏激言論令廣大市民感到憤怒,大律師公會作為負責任的機構,應盡快公布夏博義被提名時所申報的背景資料,釋除公眾疑慮,重拾公信力。
夏博義曾稱香港國安委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駐港國安公署的行為不受香港特區管轄,可能牴觸基本法。黃汝榮指出,香港國安委的成員由特首、三司司長、保安局局長、警務處處長、入境處處長、海關關長、特首辦主任組成,其行為需要受到法律規管,明顯符合「一國兩制」,並無違反基本法的情況存在。他說,香港國安法推出後有效震懾黑暴、「港獨」勢力,社會秩序逐步恢復正常,可見國安法對香港長治久安發揮了重要作用。
對於夏博義聲稱希望特區政府修改香港國安法條文,以重啟多國目前暫停的移交逃犯協議。黃汝榮強調,「國家安全應放在首位,不能為了換取與外國恢復移交逃犯的協議而犧牲國家和香港的安全,更何況是不少國家主動破壞逃犯協議在先,沒理由要特區政府先跪低。」他又指,香港國安法解釋權完全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地位高於香港本土法律,特區政府沒有權力進行修改。
來源:大公報
- 凡本網註明"来源:華發網繁體版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於華發網繁體版,轉載請必須註明來自華發網繁體版,https://china168.org。違反者本網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 本網轉載並註明自其它來源的作品,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註明的作品來源,並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
- 1爭產開槍案女疑犯上庭 警嚴陣押解
針對港島鰂魚涌公園釀成兩死兩傷的槍殺案,警方落實控告44歲姓詹女疑犯以謀殺等四項罪名,被告昨午被押往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控方申請詹女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9月20日再訊,等候控方進行DNA校對、彈道校對,以及等待兩名疑因槍擊致死者的驗屍報告,其間[詳細]
- 2市民法院外掛橫幅請願 要求嚴懲「眾志三子」
深水埗西九龍法院大樓外市民拉橫幅要求嚴懲亂港分子黃之鋒、周庭、林朗彥。[詳細]
- 3警續全力搜證 緝拿其餘案犯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陳純青。 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友光 攝旺角暴亂案的10名被告,昨分別被判入教導所及監禁2年4個月至4年3個月不等。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B組總督察陳純青昨日在法院判刑後表示,法[詳細]
- 4判詞篤爆「違法達義」會輕判謊言
法律界:判囚顯對暴力零容忍 港青要清醒勿遭「獨人」蒙騙昨日最新宣判的旺暴案,除1人潛逃、1人被判入教導所外,其餘9被告分別被判入獄2年零4個月至4年零3個月不等。多名法律界人士昨日認為,暴動案屬嚴重罪行,是次[詳細]
- 5【旺暴案審訊】「旺暴」十煞判刑 最重囚4年3個月
■「旺暴」案被告昨日由囚車押解至西九龍法院接受判刑。香港文匯報記者彭子文 攝法官:裁決不考慮政治信念 勿以為年輕可為所欲為在旺角暴亂期間,11名男女涉向警員掟磚及毀壞警車案,案中除唯一女被告李倩怡潛逃外,[詳細]
- 6戴耀廷「雷動」涉干預選舉 執法部門跟進中
戴耀廷策動「風雲計劃」圖謀干預區議會選舉(全媒體記者 麥鈞傑 攝)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於前年香港立法會選舉發起「雷動計劃」,被外界質疑是「配票」干預選舉。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今日(21日)開會,[詳細]
- 7港立會三讀通過「一地兩檢」草案 「三步走」完成
香港立法會全體委員會6月14日三讀審議《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討論24項議員提出的修正案。草案最終以40票贊成、20票反對、1票棄權通過三讀,完成「一地兩檢」的「三步走」程序,有關條例成為香港法律的一部分,「一地兩檢」安排可以依法在廣深港高[詳細]
- 8反對派反修例 六賤招逐一睇
縱使特區政府一再重申,修訂《逃犯條例》旨在處理香港少女在台灣被殺一案,以及填補未能與絕大多數地區之間移交逃犯安排的漏洞,反對派仍將之大肆政治抹黑,聲言這是「捉人返大陸」的「惡法」,更不斷使出多種賤招:從漠視民意到夥同「港獨」分子堵路:從在詆[詳細]
- 9反對派「消費」梁天琦前後不一
反對派「消費」梁天琦前後不一[詳細]
- 10梁天琦囚6年 港議員促懲「旺暴」幕後黑手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本土民主前線」前成員梁天琦,參與2016年農曆新年旺角暴亂,被控暴動及襲警罪成,6月11日被判入獄6年。有立法會議員認為判刑具阻嚇性,相信事件有幕後黑手,直指身兼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的「佔中」黑手戴耀廷等仍逍遙法外,促請政府[詳細]
- 1140建制派議員聯署力撐梁君彥
反對派「拉佈」亂會狂阻「一地兩檢」最終失敗下,遷怒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更向其「倒打一耙」。建制派全體立法會議員昨日發表聯署公開信,反對「泛民」向梁君彥提出的「不信任動議」,強調支持梁君彥繼續不偏不倚、按照基本法、香港法律及《議事規則》主持會議,[詳細]
- 12梁天琦6年 盧建民7年 旺角暴動案中最重判刑
6月11日訊:旺角暴動「禍首」梁天琦被重判即時入獄6年!同案被告盧建民更判入獄7年,成為本港歷來最重刑期的暴動案例。法官彭寶琴判刑時,嚴斥暴徒基於對警方的偏見,向無辜者作出報復性暴力。法庭更不容將民生、政治問題訴諸暴力,各被告明知現場情況仍參與暴[詳細]
- 和氣生財6/李家超:推廣禮貌服務 提升香港魅力
- 行政長官李家超將赴北京述職
- 吸引力足/寧德時代來港落戶 設國際總部及研發中心
- 免簽生效 到中國經商旅遊更方便
- 特區政府斥美打「法案牌」干預港事務
- 高鐵載客量超越疫前 短途增幅大
- 民進黨處心積慮搞「台獨教育」
- 市區「輕微僭建」 研申報後暫緩執法
- 情牽兩岸/創業台青深耕國漫IP 傳播中華文化
- 施政報告前瞻/設中醫藥專員 建數碼化中藥平台
- 兩岸京劇一脈傳 好戲連「台」見情深
- 投資信心提振 恒指連升六日共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