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右侧

您現在的位置:華發首頁>@香港 > 法治論壇 >

政府終極勝訴 遊行不可蒙面

更新時間:2020-12-22 15:48來源:網絡作者:@Mary人氣:6431

政府終極勝訴 遊行不可蒙面

判詞指限制個人權利及為社會帶來裨益已取得公正平衡

香港特區終審法院昨日一致裁定《禁止蒙面規例》司法覆核,政府方終極勝訴,而25名反對派提出的上訴則被駁回。判詞指,政府去年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緊急法)以「危害公安」為由訂立的《禁止蒙面規例》並無違憲,即合法與非法遊行集會均不可蒙面。判詞認為,《禁止蒙面規例》雖會影響集會、示威等自由,但這些權利並非絕對,而政府在限制個人權利及為社會帶來裨益之間已取得公正的平衡。

香港特區政府去年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以「危害公安」為由訂立《禁止蒙面規例》,一度因原訟庭裁定違反基本法而失效。之後,律政司提上訴獲判部分得直,上訴庭早前裁定政府引用緊急法訂立規例屬合憲,以及禁蒙面法部分合憲。不過,律政司和提控的前任泛民議員均認為條例尚有須釐清之處,並獲上訴庭批出終審上訴許可。

本次涉及緊急法及《禁止蒙面規例》的終極上訴案,政府方上訴人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以及律政司司長,由余若海資深大律師及孫靖乾資深大律師等人代表;反對派上訴人郭榮鏗等24人由李志喜資深大律師及陳文敏資深大律師等人代表,另一反對派上訴人梁國雄(長毛)則由潘熙資深大律師代表。

五法官一致裁定政府得直

案件由首席法官馬道立、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張舉能,以及海外非常任法官賀輔明,合共五位法官審理。五位法官一致裁定政府上訴得直。

終審法院拒絕反對派就《禁止蒙面規例》違憲問題所提出的覆核,指雖然根據基本法,立法權力歸屬立法會,但立法會亦可授權他人,包括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制定附屬法規。判詞強調所指的並非一般立法權,而是根據緊急法在緊急或危害公安的情況下制定附屬法規的權力,特首的權限雖然寬廣且有彈性,但並非違憲,亦不是完全沒有受到有效的制約。例如基本法要求對公民權利設限必須符合「依法規定」和「相稱性」的要求,亦受制於司法覆核或立法會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等,故此不認同是權力過大。

示威者蒙面起「壯膽」作用

至於引用緊急法訂立《禁止蒙面規例》是否合憲,終極判詞指沒爭議的是去年10月初,香港經歷暴力升級,出現法律與秩序敗壞的情況。示威者及支持者佩戴蒙面物品,為其參與暴力行為起了「壯膽」作用,以及濫用匿名身份逃避法律責任及警方調查,亦有蒙面暴力示威者混入和平集會中,令集會演變成暴力。

集會示威等自由權利非絕對

終審法院認為,《禁止蒙面規例》旨在應對持續多個月的暴力及不法情況,而有關情況導致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認為構成緊急法下危害公安的情況。雖然《禁止蒙面規例》會影響集會、示威等自由,但這些權利並非絕對。因而裁定在未經批准集結、公眾集會及公眾遊行下,進一步禁止使用蒙面物品的限制都是相稱的,而有關限制是為了達至正當目的,即避免及遏止和平的公眾集結演變成暴力場面。

判詞續指,考慮因為暴力示威者而受到人身及財產損害的人士、希望和平示威但因持續出現的暴力情況而卻步的人士,以及香港的整體利益,再考慮蒙面示威者在隱藏身份的情況下,自以為不用受到法律制裁而作出損害法治的行為,裁定《禁止蒙面規例》是政府作出的一個相稱回應,而該等限制沒有超乎合理所需,認為政府在限制個人權利及為社會帶來裨益之間已取得公正的平衡。

【華發網根據文匯報採編】

(來源:网络)

  • 凡本網註明"来源:華發網繁體版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於華發網繁體版,轉載請必須註明來自華發網繁體版,https://china168.org。違反者本網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 本網轉載並註明自其它來源的作品,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註明的作品來源,並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

  • 1市民法院外掛橫幅請願 要求嚴懲「眾志三子」市民法院外掛橫幅請願 要求嚴懲「眾志三子」

    深水埗西九龍法院大樓外市民拉橫幅要求嚴懲亂港分子黃之鋒、周庭、林朗彥。[詳細]

  • 2警續全力搜證 緝拿其餘案犯警續全力搜證 緝拿其餘案犯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陳純青。 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友光 攝旺角暴亂案的10名被告,昨分別被判入教導所及監禁2年4個月至4年3個月不等。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B組總督察陳純青昨日在法院判刑後表示,法[詳細]

  • 3爭產開槍案女疑犯上庭 警嚴陣押解爭產開槍案女疑犯上庭 警嚴陣押解

    ​針對港島鰂魚涌公園釀成兩死兩傷的槍殺案,警方落實控告44歲姓詹女疑犯以謀殺等四項罪名,被告昨午被押往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控方申請詹女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9月20日再訊,等候控方進行DNA校對、彈道校對,以及等待兩名疑因槍擊致死者的驗屍報告,其間[詳細]

  • 4判詞篤爆「違法達義」會輕判謊言判詞篤爆「違法達義」會輕判謊言

    法律界:判囚顯對暴力零容忍 港青要清醒勿遭「獨人」蒙騙昨日最新宣判的旺暴案,除1人潛逃、1人被判入教導所外,其餘9被告分別被判入獄2年零4個月至4年零3個月不等。多名法律界人士昨日認為,暴動案屬嚴重罪行,是次[詳細]

  • 5【旺暴案審訊】「旺暴」十煞判刑 最重囚4年3個月【旺暴案審訊】「旺暴」十煞判刑 最重囚4年3個月

    ■「旺暴」案被告昨日由囚車押解至西九龍法院接受判刑。香港文匯報記者彭子文 攝法官:裁決不考慮政治信念 勿以為年輕可為所欲為在旺角暴亂期間,11名男女涉向警員掟磚及毀壞警車案,案中除唯一女被告李倩怡潛逃外,[詳細]

  • 6戴耀廷「雷動」涉干預選舉 執法部門跟進中戴耀廷「雷動」涉干預選舉 執法部門跟進中

    戴耀廷策動「風雲計劃」圖謀干預區議會選舉(全媒體記者 麥鈞傑 攝)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於前年香港立法會選舉發起「雷動計劃」,被外界質疑是「配票」干預選舉。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今日(21日)開會,[詳細]

  • 7港立會三讀通過「一地兩檢」草案 「三步走」完成港立會三讀通過「一地兩檢」草案 「三步走」完成

    香港立法會全體委員會6月14日三讀審議《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討論24項議員提出的修正案。草案最終以40票贊成、20票反對、1票棄權通過三讀,完成「一地兩檢」的「三步走」程序,有關條例成為香港法律的一部分,「一地兩檢」安排可以依法在廣深港高[詳細]

  • 8反對派反修例 六賤招逐一睇反對派反修例 六賤招逐一睇

    縱使特區政府一再重申,修訂《逃犯條例》旨在處理香港少女在台灣被殺一案,以及填補未能與絕大多數地區之間移交逃犯安排的漏洞,反對派仍將之大肆政治抹黑,聲言這是「捉人返大陸」的「惡法」,更不斷使出多種賤招:從漠視民意到夥同「港獨」分子堵路:從在詆[詳細]

  • 9反對派「消費」梁天琦前後不一反對派「消費」梁天琦前後不一

    反對派「消費」梁天琦前後不一[詳細]

  • 10梁天琦囚6年 港議員促懲「旺暴」幕後黑手梁天琦囚6年 港議員促懲「旺暴」幕後黑手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本土民主前線」前成員梁天琦,參與2016年農曆新年旺角暴亂,被控暴動及襲警罪成,6月11日被判入獄6年。有立法會議員認為判刑具阻嚇性,相信事件有幕後黑手,直指身兼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的「佔中」黑手戴耀廷等仍逍遙法外,促請政府[詳細]

  • 1140建制派議員聯署力撐梁君彥40建制派議員聯署力撐梁君彥

    反對派「拉佈」亂會狂阻「一地兩檢」最終失敗下,遷怒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更向其「倒打一耙」。建制派全體立法會議員昨日發表聯署公開信,反對「泛民」向梁君彥提出的「不信任動議」,強調支持梁君彥繼續不偏不倚、按照基本法、香港法律及《議事規則》主持會議,[詳細]

  • 12梁天琦6年 盧建民7年 旺角暴動案中最重判刑梁天琦6年 盧建民7年 旺角暴動案中最重判刑

    6月11日訊:旺角暴動「禍首」梁天琦被重判即時入獄6年!同案被告盧建民更判入獄7年,成為本港歷來最重刑期的暴動案例。法官彭寶琴判刑時,嚴斥暴徒基於對警方的偏見,向無辜者作出報復性暴力。法庭更不容將民生、政治問題訴諸暴力,各被告明知現場情況仍參與暴[詳細]




圖說新聞

更多>>
警續全力搜證 緝拿其餘案犯

警續全力搜證 緝拿其餘案犯


返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