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不能拖系列9/政界:高院裁決變相成暴徒保護傘
- 更新時間:2020-11-21 18:48來源:網絡作者:@Mary人氣:8380
高等法院原訟庭日前裁定,警察不展示個人編號違反人權法,有關裁決令社會嘩然。有政界及法律界人士認為,今次裁決變相成為暴徒保護傘,客觀上配合攬炒派抹黑警察的做法,同時亦打擊警方執法的積極性。法律應該保障守法的市民,而不是暴徒。他們要求律政司必須提出上訴,糾正這個錯誤裁決;而今次裁決亦反映司法改革的必要性。
在去年暴亂中涉嫌暴動罪被捕的楊子俊、「長洲覆核狂」郭卓堅及不斷撐暴的記協等,早前就防暴警察、俗稱「速龍小隊」的警方特別戰術小隊等成員執勤時不展示個人警察編號,以致無法投訴,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周家明昨日頒判詞,裁定政府及警方敗訴。周家明稱,雖有警察擔憂展示個人編號後會被起底,但人權法的落實執行至關重要,且警員展示編號,不代表其身份會被直接披露。
法律界:律政司應提出上訴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律師周浩鼎表示,不認同高等法院的判決,並認為法庭嚴重低估被起底對警員所造成的傷害。周浩鼎要求律政司研究判詞,盡快提出上訴。另一方面,周浩鼎亦指出是次判詞表明沒有頒下執行令(Order of Mandamus),原因為讓行政機關決定如何設計涉案所提的制度及安排,周浩鼎指出政府要審慎,將來在應對法庭的決定時亦要保障警員不被起底所威脅。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法學教授傅健慈認為,周官的判決主觀偏頗,沒有全面客觀考慮警員和其家人也應該受到人權法的保障,避免警員和其家人遭起底及報復,沒有作出合理平衡,可能犯了原則性錯誤,並錯誤裁斷目前處理投訴警察機制的恰當性有效性。他認為律政司應積極考慮提出上訴,撥亂反正,彰顯司法公義。傅健慈說,市民對司法機構失去信心是可以理解,因為處理投訴是「自己人查自己人」,似有包庇下屬之嫌。綜合多次裁判官的錯誤裁決,以及今次裁定政府敗訴,司法機構有必要改革。
人大代表:打擊執法者積極性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吳亮星認為,執法者受保護的程度低,但搞暴動、攻擊警察的蒙面暴徒就可以得到人權法保障,法官的裁決簡直令人咋舌,絕對不公平。這樣的裁定變相成為暴徒的保護傘,迎合攬炒派抹黑警察的做法,打擊警察執法的積極性,律政司必須提出上訴,糾正這個錯誤裁決。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勇表示,「法律是對付恐怖分子,而不是打擊執法者。但今次裁決正正相反,法庭首先打擊執法者,縱容暴力。結果暴徒可以匿名犯案,投訴警察,最終社會大亂,受害的是香港市民」。他強調,律政司必須提出上訴。
【華發網根據大公報採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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