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右侧

您現在的位置:華發首頁>@香港 > 法治論壇 >

黎智英案後續如何?專家逐一分析

更新時間:2020-08-15 22:20來源:網絡作者:@Mary人氣:2140

黎智英案後續如何?專家逐一分析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因涉嫌觸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於本月10日被捕,成為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首個被打的「大老虎」。警方更雷霆出擊,派出約200名警員搜查壹傳媒大樓。儘管黎智英在被拘留約40小時後獲准保釋,但案件後續發展仍令人關注。黎智英是否會被送往內地審訊?駐港國安公署是否會介入案件?《大公報》訪問多名法律專家、學者對此逐一分析、答疑。

Q黎智英為何可獲准保釋?

A 黎智英被扣查約40小時後,以30萬元現金及20萬元人事擔保為條件獲准保釋,有聲音質疑違反香港國安法當中不准保釋的規定。全國政協委員、執業律師黃英豪指出,國安法條文列明,「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其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不得准予保釋」,但現時黎智英並未提堂,仍在警方搜證階段,相信距離上庭仍有數月時間,故並不是法官批准其保釋,而是警方批准。若到法庭階段,則可能不獲保釋。

Q國安公署會否介入案件?

A 駐港國安公署發言人日前表明,堅決支持香港警方對黎智英等人實施的拘捕行動。任何人觸犯香港國安法和香港法律都必須受到法律的制裁,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堅決支持香港警方依法履職,堅決依法打擊任何危害國家安全行為。

黃英豪表示,今次是大案,黎智英及其次子黎耀恩均涉違反國安法中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很可能涉及外國查證、取證及外國刑事互助,駐港國安公署很可能會在這方面向警方提供協助。

Q黎智英會否送內地審訊?

A黎智英日前說,香港警方國安處的人員均為香港警員,相信自己現時不會被送返內地接受審訊。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法學教授傅健慈認為,黎智英的案件涉及勾結外國勢力,勾結對象很可能是外國的頭面人物,如果涉及外交層面,而非單單香港事務,便有機會送返內地審訊。

黎智英目前還有多宗刑事案件在身,包括今年六月四日涉嫌「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以及三年前涉嫌刑恐記者案等。對於今次關於香港國安法的案件會否與之前的其他控罪合併審理,傅健慈表示,這要視乎證據是否有重大相連。如果非法集結的案情與今次違反香港國安法無關,便會分開審理。若果幾件案的案情有重大相連之處,則可能會合併審理。

Q刑期有多重?會否沒收家產?

A 傅健慈認為,根據香港國安法第29條,觸犯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可以處於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刑期,但罪行嚴重的話,可以處於十年以上或終身監禁。所以黎智英的最終刑期,要視乎案情的嚴重性,以及證據是否足夠。

警方日前已凍結黎智英5000萬港元資產,而根據香港國安法,對於違反國安法的要犯,可對其用於或者意圖用於犯罪的財產、因犯罪所得的收益等與犯罪相關的財產,予以凍結,申請限制令、押記令、沒收令以及充公。傅健慈表示,黎智英多年來資助反中亂港分子活動是有目共睹的事實,這為司法機構罰沒其家產提供了最為直接及充足的理由,因此,案件最終裁決的結果,必然會在刑期與罰金方面取得一個司法平衡點。警方今次凍結的5000萬資產很大機會就是將來罰沒資產的考量。

Q警方如何處理檢獲檔案?

A 今次警方從壹傳媒總部查抄了25箱資料,包括壹傳媒的資金往來檔案及電腦硬件等資料,壹傳媒翌日即提出法律訴求,要求警方解封並歸還有關物件。根據本地法律與執法習慣,執法機關搜查後,會將檔案封存七天不查閱,若被搜一方聲稱有文件屬「法律專業保密權」,可向法庭申請禁令,最終警方可否查閱該些文件由法庭判決。

黃英豪表示,黎智英作為壹傳媒高層,從壹傳媒查抄的25箱資料是重要證據,且不可能所有資料都有「法律專業保密權」,相信只會退還一小部分予壹傳媒。

Q新聞自由是「免罪金牌」?

A 黎智英被捕後,反對派及外國反華勢力立即把事件與損害香港新聞自由扯上關係。黃英豪表示,黎智英雖是傳媒老闆,但其所涉及的罪名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串謀欺詐」及「煽動」,與新聞自由沒有半點關係,強調新聞自由不是「免罪金牌」。

傅健慈認為,壹傳媒大樓是涉案現場,所以需要搜查。警方執法時亦跟足程序,有出示手令。如果是打壓新聞自由的話,《蘋果日報》早就被查封了,搜查翌日亦不可能出版報紙。

(來源:网络)

  • 凡本網註明"来源:華發網繁體版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於華發網繁體版,轉載請必須註明來自華發網繁體版,https://china168.org。違反者本網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 本網轉載並註明自其它來源的作品,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註明的作品來源,並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

  • 1市民法院外掛橫幅請願 要求嚴懲「眾志三子」市民法院外掛橫幅請願 要求嚴懲「眾志三子」

    深水埗西九龍法院大樓外市民拉橫幅要求嚴懲亂港分子黃之鋒、周庭、林朗彥。[詳細]

  • 2警續全力搜證 緝拿其餘案犯警續全力搜證 緝拿其餘案犯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陳純青。 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友光 攝旺角暴亂案的10名被告,昨分別被判入教導所及監禁2年4個月至4年3個月不等。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B組總督察陳純青昨日在法院判刑後表示,法[詳細]

  • 3爭產開槍案女疑犯上庭 警嚴陣押解爭產開槍案女疑犯上庭 警嚴陣押解

    ​針對港島鰂魚涌公園釀成兩死兩傷的槍殺案,警方落實控告44歲姓詹女疑犯以謀殺等四項罪名,被告昨午被押往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控方申請詹女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9月20日再訊,等候控方進行DNA校對、彈道校對,以及等待兩名疑因槍擊致死者的驗屍報告,其間[詳細]

  • 4判詞篤爆「違法達義」會輕判謊言判詞篤爆「違法達義」會輕判謊言

    法律界:判囚顯對暴力零容忍 港青要清醒勿遭「獨人」蒙騙昨日最新宣判的旺暴案,除1人潛逃、1人被判入教導所外,其餘9被告分別被判入獄2年零4個月至4年零3個月不等。多名法律界人士昨日認為,暴動案屬嚴重罪行,是次[詳細]

  • 5【旺暴案審訊】「旺暴」十煞判刑 最重囚4年3個月【旺暴案審訊】「旺暴」十煞判刑 最重囚4年3個月

    ■「旺暴」案被告昨日由囚車押解至西九龍法院接受判刑。香港文匯報記者彭子文 攝法官:裁決不考慮政治信念 勿以為年輕可為所欲為在旺角暴亂期間,11名男女涉向警員掟磚及毀壞警車案,案中除唯一女被告李倩怡潛逃外,[詳細]

  • 6戴耀廷「雷動」涉干預選舉 執法部門跟進中戴耀廷「雷動」涉干預選舉 執法部門跟進中

    戴耀廷策動「風雲計劃」圖謀干預區議會選舉(全媒體記者 麥鈞傑 攝)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於前年香港立法會選舉發起「雷動計劃」,被外界質疑是「配票」干預選舉。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今日(21日)開會,[詳細]

  • 7港立會三讀通過「一地兩檢」草案 「三步走」完成港立會三讀通過「一地兩檢」草案 「三步走」完成

    香港立法會全體委員會6月14日三讀審議《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討論24項議員提出的修正案。草案最終以40票贊成、20票反對、1票棄權通過三讀,完成「一地兩檢」的「三步走」程序,有關條例成為香港法律的一部分,「一地兩檢」安排可以依法在廣深港高[詳細]

  • 8反對派反修例 六賤招逐一睇反對派反修例 六賤招逐一睇

    縱使特區政府一再重申,修訂《逃犯條例》旨在處理香港少女在台灣被殺一案,以及填補未能與絕大多數地區之間移交逃犯安排的漏洞,反對派仍將之大肆政治抹黑,聲言這是「捉人返大陸」的「惡法」,更不斷使出多種賤招:從漠視民意到夥同「港獨」分子堵路:從在詆[詳細]

  • 9反對派「消費」梁天琦前後不一反對派「消費」梁天琦前後不一

    反對派「消費」梁天琦前後不一[詳細]

  • 10梁天琦囚6年 港議員促懲「旺暴」幕後黑手梁天琦囚6年 港議員促懲「旺暴」幕後黑手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本土民主前線」前成員梁天琦,參與2016年農曆新年旺角暴亂,被控暴動及襲警罪成,6月11日被判入獄6年。有立法會議員認為判刑具阻嚇性,相信事件有幕後黑手,直指身兼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的「佔中」黑手戴耀廷等仍逍遙法外,促請政府[詳細]

  • 1140建制派議員聯署力撐梁君彥40建制派議員聯署力撐梁君彥

    反對派「拉佈」亂會狂阻「一地兩檢」最終失敗下,遷怒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更向其「倒打一耙」。建制派全體立法會議員昨日發表聯署公開信,反對「泛民」向梁君彥提出的「不信任動議」,強調支持梁君彥繼續不偏不倚、按照基本法、香港法律及《議事規則》主持會議,[詳細]

  • 12梁天琦6年 盧建民7年 旺角暴動案中最重判刑梁天琦6年 盧建民7年 旺角暴動案中最重判刑

    6月11日訊:旺角暴動「禍首」梁天琦被重判即時入獄6年!同案被告盧建民更判入獄7年,成為本港歷來最重刑期的暴動案例。法官彭寶琴判刑時,嚴斥暴徒基於對警方的偏見,向無辜者作出報復性暴力。法庭更不容將民生、政治問題訴諸暴力,各被告明知現場情況仍參與暴[詳細]




圖說新聞

更多>>
警續全力搜證 緝拿其餘案犯

警續全力搜證 緝拿其餘案犯


返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