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僕或須宣誓 擁護港基本法
- 更新時間:2019-11-28 15:43來源:網絡作者:@Mary人氣:64013
議員促政府發行政命令 羅智光盼明年中有結論
近月的社會亂況中,有公務員因參與非法活動被捕,被質疑「出政府糧反政府」,打擊特區政府團隊形象,有立法會議員昨日就在立法會上質詢政府會否要求公務員宣誓,表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回應指,特區政府要考慮設立宣誓安排的目的、效果、推行方式、宣誓的適用對象、構成違反誓言的行為,及一旦出現拒絕宣誓或違反誓言的後果等,期望明年暑假前會有相關的結論。
新民黨副主席容海恩昨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代該黨主席葉劉淑儀向公務員事務局提出質詢,了解行政長官會否行使基本法第四十八條(四)賦予的行政權力,發佈行政命令,要求所有公務員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以確保公務員上下一致、同心同德,維護「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及高度自治的核心價值。她並指出,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已在本月4日通過了葉劉淑儀所提出的相關動議。
羅智光回應指,在有關動議通過後,當局已着手研究有關議題,並會按規定適時向事務委員會匯報進展。他說,絕對認同公務員必須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並強調基本法第九十九條訂明,公務人員必須盡忠職守,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公務員守則》亦清晰要求公務員必須對特區政府完全忠誠,並要堅守法治、奉公守法等。
就立法會議員的建議,羅智光表示局方需要先考慮設立公務員宣誓安排的目的、效果、推行方式、宣誓的適用對象、構成違反誓言的行為、一旦出現拒絕宣誓或違反誓言的後果,及是否和如何分階段進行等問題。他強調局方會細心研究,並將研究結果諮詢律政司及職方代表的意見,期望明年暑假前會有相關的結論。
公僕若違法被捕會被停職
羅智光表示,在香港這個艱難時期,他同意公務員需要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以止暴制亂為首要工作,故對於有公務員參與違法活動,他深感遺憾。他又多次強調,特區政府對公務員違法零容忍,若有公務員參與違法活動被捕,基於公眾利益,該公務員會被停職。如公務員參與違法活動被捕後,仍能如常回到崗位繼續行使其公職的權力及職能,社會亦難以接受。
43人被投訴參與非法集結或涉暴
羅智光並指出,自6月以來共有43名公務員被投訴參與非法集結或暴力活動,或公開詆毁「一國兩制」,當局已根據既定機制,將投訴轉交相關部門跟進。
他說,公務員被裁定干犯刑事罪行,除了要受到法律制裁外,特區政府也必定按既定機制對他們採取紀律行動,絕不姑息縱容。在紀律行動方面,如在調查後當局認為有證據顯示有關公務員有不當行為或被法院裁定干犯刑事罪行,管方會採取適當的跟進行動,包括口頭警告、書面警告、譴責、嚴厲譴責、降級、迫令退休或革職等紀律處分。
他又說,現時遭着令停職的人員只屬極少數,絕大部分公務員都是盡忠職守、堅守法治。
至於官立學校教師發表仇警或煽動性言論的投訴,羅智光指由6月至今,教育局共接獲4宗個案投訴,其中一宗不成立,3宗仍在調查,目前無人被停職,但為保障學生利益,其中兩名公務員教師已被暫時調離官立學校,在局內暫時擔任其他工作崗位。若經調查後證實有關的投訴成立,會根據既定公務員紀律機制,對該人員採取適當的跟進行動。如該人員為註冊教師,教育局會按照教育條例相關規定,從註冊教師的行為及專業操守角度跟進該個案。
【華發網根據文匯報採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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