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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人控暴動罪 包括92學生

更新時間:2019-11-21 15:06來源:網絡作者:@Mary人氣:3400

242人控暴動罪 包括92學生

圖:多名被告獲保釋後蒙面離開法院

警方日前包圍佔據理工大學的亂港暴徒,其間另一批暴徒在校外另起戰場,圖謀分散警力讓學生逃脫,分別在本周一、二(11月18至19日)在尖沙咀及油麻地一帶堵路縱火,警方當場拘捕多人。當中,242人被控參與暴動,包括至少92名學生。他們昨日分別安排在六個裁判法院提堂,其中80人押解至西九龍法院提堂,成為被告人數最多的法院。各被告暫毋須答辯。由於押送被告及會見律師需時,法庭延至晚上9時15分才能「開夜庭」審理。

242名被告年齡介乎14至45歲,當中至少92人為學生,另有多名專業人士,包括護士、教師、救護員、攝影師等。他們全被控一項暴動罪,當中80人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九龍城裁判法院處理60人;東區裁判法院44人;粉嶺裁判法院30人;觀塘裁判法院15人,以及屯門裁判法院15人。

西九庭80被告「拆件」審理

處理80名被告的西九龍裁判法院,將案件「拆件」處理,每宗案件20名被告。各人全部被控於今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與其他人參加暴動。為加快聆訊進度,司法機構特別安排兩個法庭作處理。其中一名主審的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在聆訊中曾慨嘆:「如果得一個庭處理,可能要做到食早餐時間。」

據控方指稱,控方案情雖指當晚十時起現場有大批人擲汽油彈、擲磚等,但目前未有顯示各被告涉及什麼具體行為,不過各被告皆在警方於同晚十一時許搜捕時當場被捕,故各被告皆涉嫌參與暴動。

控方不反對各被告保釋,但要求他們遵守不得離港、守宵禁令及禁足令等保釋條件。有個別被告以到斯里蘭卡參加交流會、到澳門辦證件為由,要求保釋期間離港,但被法庭駁回。裁判官批准各被告分別保釋至明年3月11日或19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但要求各被告遵守控方提出的保釋條件,特別是油麻地事發一帶的禁足令,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出,因該處非法集會此時彼落,故有需要禁止踏足這個「經常性有麻煩嘅地方」。

須守禁足及宵禁令

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的44名被告,則以三宗案件處理,分別被控周一(18日)在拔萃女書院外,或在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參與暴動,抑或本周二(19日)在九龍厚福街,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有被告同時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各案件分別押後明年2月12日、2月14日及3月10日,以便警方繼續調查,其間各被告可保釋外出。各人獲准以現金1000至5000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並須遵守禁足令及宵禁令,以及每星期到警署報到。另外,四名被告目前尚在醫院留醫,昨日未有提堂。其中,鄧錦樂、詹隆享,須在下周一(25日)前再訊;吳泳詩、李昌源案件則押後至明日再訊。

(來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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