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危機管委會 遇暴即押後選舉
- 更新時間:2019-10-25 17:39來源:網絡作者:@Mary人氣:22013
評估騷亂危害 向特首建議改期
新一屆區議會選舉臨近,但黑色恐怖籠罩整個社區,建制派地區辦事處屢遭大肆破壞,食肆、商舖亦受到無形威脅,令人擔心是次選舉的公平及安全性。選舉事務處昨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區選日一旦發生騷亂、公開暴力、危害公眾安全的事故,或者遭到妨礙、打擾或嚴重影響,行政長官、選管會及票站主任有權宣佈押後或延期投票及點票。為此,選舉事務處已成立「危機管理委員會」,負責就此向選管會提供意見。如選管會認同危管會的評估認為相當可能會發生騷亂、公開暴力或任何危害公眾健康或安全的事故,會向行政長官建議押後整場選舉的投票及/或點票。
選舉事務處昨日向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指,特區政府正全力籌備將於下月24日舉行的2019年區議會選舉,並會盡一切努力令選舉得以按照相關法例,在公平、公開和誠實的情況下順利舉行,並制訂了應變計劃。
由選管會主席執掌
文件首先介紹了押後選舉的法定條文:根據法例,如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或投票站主任,認為一般選舉、投票或點票相當可能因三類事故,即:熱帶氣旋或其他惡劣天氣情況;騷亂、公開暴力或任何危害公眾健康或安全的事故,或屬關於該項選舉、投票或點票的具關鍵性的不妥當之處的事故而受到妨礙、打擾、破壞或嚴重影響,可押後該項一般選舉、投票或點票。
為此,選舉事務處決定成立「危機管理委員會」,「危管會」主席由選管會主席出任,成員包括選管會成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或其代表,及其他相關政策局或部門的代表。「危管會」會以選舉的持平公正,以及選民和工作人員的安全為最重要考慮因素,在選舉進行前與相關政策局及部門緊密聯繫,監察會否有事故阻礙或嚴重影響投票和點票的進行。
考量選民投票安全
文件介紹,「危管會」需要考慮政策局/部門的專業意見,以評估會否發生事故/已發生之事故會否令投票站或點票站無法運作,或導致選民不再適合或無法安全地前往投票站投票。如選管會認同「危管會」的評估認為相當可能會發生騷亂、公開暴力或任何危害公眾健康或安全的事故,會向行政長官建議押後整場選舉的投票及/或點票。
根據法例,倘投票延期至另一日進行,必須是原本投票日的14天內,按一貫做法是下一個周日。若只是押後投票時間,則整體投票時間必須延長,以補足喪失的投票時間。倘考慮因素涉及選民安全和方便等,經調整的投票時間不應超過午夜12時,押後的時數亦不應超過1.5小時,即倘因押後而喪失的投票時間超過1.5小時,就需要另擇日子投票。
【華發網根據文匯報採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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