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右侧

您現在的位置:華發首頁>@香港 > 法治論壇 >

亂港派煽動暴力衝擊 爛頭蟀當炮灰毀前程

更新時間:2019-06-11 15:37來源:網絡作者:@Mary人氣:8349

亂港派煽動暴力衝擊 爛頭蟀當炮灰毀前程

反對派為阻撓《逃犯條例》修訂通過,不惜公然煽動民眾於明日(周三)包圍立法會,日前更藉遊行搞「預演」。過去反對派亦曾藉不同議題,鼓動包圍立法會或政府總部,幾乎最終都演變成暴力衝擊事件,迄今已共有十多人受到法律制裁,當中最高被判囚兩年。大公報為讀者整理近年衝擊立法會或政府總部的多宗事件,前車之鑒猶在眼前,愛港市民又豈會自毀前程、充當反對派的「爛頭蟀」?

「佔中」期間衝擊立法會案

背景緣由

2014年11月19日凌晨,當時正值「佔中」示威活動期間,多人聲稱因聽聞立會審議《版權條例》而衝擊立法會綜合大樓以圖阻撓,事實上當日議程中並不存在這一議題。

衝突經過

18日晚上約十時,約卅名戴口罩示威者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外非法集結,示威者突然發難,將立法會示威區外十多個鐵馬全部推倒,並先後用鐵馬撞擊大樓入口,損壞了大樓玻璃門、玻璃幕牆、假天花及渠蓋等,試圖衝入立法會不果。衝擊事件造成三名警員制服期間受傷,多名示威者被捕,現場直至翌晨七時衝突才漸趨平靜,數十名示威者繼續留守,事件令原定於翌晨召開的立法會大會及工務小組會議被迫推遲。大樓維修費達五十八萬多元。

法庭判決

四名青年遭起訴,包括戴志誠(廿四歲,廚師)、張智邦(廿三歲,待業)及石家輝(廿四歲,待業)三人,以及犯事時年僅十七歲的廚師鄭陽。他們在裁判法院承認刑事毀壞及參與非法集結兩項罪名,初時判處他們分別履行150小時社會服務令,其後原審裁判官將戴、張、石三人改判監禁三個半月;鄭因犯事時未成年,及已完成約120小時社會服務令,不需加刑。

法官評論

戴、張、石三人就刑期向高院作出上訴,但遭法官駁回,法官直斥三人的激進行為恍如暴動,維持判囚判決。

衝擊政總東翼前地案

背景緣由

2014年政改討論激烈,學聯和「學民思潮」無視人大8.31決定,堅持要求不符基本法的「公民提名」,更發起罷課行動。9月26日,「雙學」在政府總部外的添美道舉行集會,集會後,一批學生突然發難,闖入政府總部東翼前地。

衝突經過

時任「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號召學生衝入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時任學聯秘書長周永康、常委羅冠聰與事先部署的成員亦展開突襲行動,數十人爬過三米高的鐵欄,推倒鐵馬,闖入廣場後的示威者猶如進入「瘋狂狀態」,拉扯並推倒包圍旗桿的鐵馬,並聚集在旗桿底下,席地而坐以抗拒警方清場。過千名示威者連續兩晚佔據政府總部外添美道一帶,場面混亂瀕臨失控。

法庭判決

2016年8月,原審裁判法官裁定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有關非法集結的罪名成立,但只分別判處社會服務令80小時、120小時,以及囚三周緩刑一年。律政司隨後提出覆核判刑,不滿三人刑期過輕。2017年8月,高等法院上訴庭裁定覆核得直,認為原審法官犯了原則性錯誤,量刑完全沒考慮判刑要具阻嚇力,決定對被告三人分別加刑至判囚六個月、八個月、七個月。2018年2月,終審法院雖裁定黃之鋒等三人上訴得直,但認為上訴法庭傳達的信息正確,只是基於上訴庭的判刑屬於新指引,不具追溯力,因此維持原審判刑。

法官評論

上訴庭法官指出,衝擊政總當日,被告三人是學生領袖,對其他學生有一定影響力,三人煽惑其他學生一同犯法,事後面對檢控,在證據確鑿下仍然不認罪,指被告三人有悔意難以令人信服。終審法院法官表示,當非法集結涉及暴力,儘管涉及相對較低程度的暴力,也不會被容忍,因為罪行的控訴要旨是集結的人仗着人多勢眾,而引起破壞社會安寧的風險與擔憂。

反東北發展衝擊立會案

背景緣由

2014年6月13日,當時立法會財委會正續審3.4億元新界東北發展區前期工程撥款,反對派煽動支持者到場示威施壓,揚言「實行議會內外夾攻」,引發近千名示威者伺機暴力衝擊立法會。

衝突經過

當晚八時許財委會主席決定表決撥款申請,會議廳外示威者即失控,以竹竿撬門、推鐵馬及徒手阻礙立法會大樓關門,過程令玻璃大門損毀,另有外層石牆被撞碎。事件令立法會財物損失約廿萬元,一名保安員腳趾骨折。

法庭審訊

當中被起訴的十三名涉案被告包括梁曉暘、黃浩銘、劉國樑、梁穎禮、林朗彥、朱偉聰、何潔泓、周豁然、嚴敏華、招顯聰、郭耀昌、黃根源及陳白山,事發時年齡介乎十八至四十歲。他們在裁判法院初審時皆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立,各人原被判80至150小時社會服務令。高院上訴庭覆核刑期改判各人監禁八至十三個月。終院考慮各人已服刑三個月零十天至五個月零24天不等,因此裁定各人可毋須服餘下刑期。

法官評論

高院法官直指法庭不容有人以「反抗暴政」為藉口去破壞社會安寧;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曾表明,本案明顯涉及暴力,強調使用暴力衝擊立法會並不正確。

立法會外縱火案

背景緣由

2015年12月9日晚,《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在立法會二讀的敏感時刻,反對草案的「鍵盤戰線」聯同「港獨」及傘兵團體,當晚原計劃於立法會舉行反對草案集會,但因立法會流會而告吹。惟下午仍有數十個網民到場集會,至晚上八時半,立法會大樓外示威區一整排鐵馬突被人推倒,一個垃圾桶更爆炸起火。

事發經過

當晚約八時半,十多名身穿黑衣示威人士突然衝入立法會示威區,推倒鐵馬後迅速四散。同一時間,有人打碎立法會示威區警鐘玻璃,一個垃圾桶突然着火焚燒,然後爆炸,現場傳出濃烈的汽油味,及後石油氣罐、消毒火酒瓶、紙包飲品等垃圾碎片散落一地。

法庭判決

楊逸朗、葉卓賢二人被控串謀縱火罪,楊在區域法院經受審後被裁定罪成,判處即時入獄兩年;葉認罪後則被判入勞教中心。

法官評論

原審區院法官斥責兩人愚蠢魯莽、危險自私,存心製造破壞及爆炸,任何人都不應以違法方式表達不滿,無人可以凌駕法律之上,必須重判以阻嚇其他人仿效。

【來源:大公報】

(來源:网络)

  • 凡本網註明"来源:華發網繁體版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於華發網繁體版,轉載請必須註明來自華發網繁體版,https://china168.org。違反者本網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 本網轉載並註明自其它來源的作品,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註明的作品來源,並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

  • 1爭產開槍案女疑犯上庭 警嚴陣押解爭產開槍案女疑犯上庭 警嚴陣押解

    ​針對港島鰂魚涌公園釀成兩死兩傷的槍殺案,警方落實控告44歲姓詹女疑犯以謀殺等四項罪名,被告昨午被押往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控方申請詹女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9月20日再訊,等候控方進行DNA校對、彈道校對,以及等待兩名疑因槍擊致死者的驗屍報告,其間[詳細]

  • 2市民法院外掛橫幅請願 要求嚴懲「眾志三子」市民法院外掛橫幅請願 要求嚴懲「眾志三子」

    深水埗西九龍法院大樓外市民拉橫幅要求嚴懲亂港分子黃之鋒、周庭、林朗彥。[詳細]

  • 3警續全力搜證 緝拿其餘案犯警續全力搜證 緝拿其餘案犯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陳純青。 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友光 攝旺角暴亂案的10名被告,昨分別被判入教導所及監禁2年4個月至4年3個月不等。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B組總督察陳純青昨日在法院判刑後表示,法[詳細]

  • 4判詞篤爆「違法達義」會輕判謊言判詞篤爆「違法達義」會輕判謊言

    法律界:判囚顯對暴力零容忍 港青要清醒勿遭「獨人」蒙騙昨日最新宣判的旺暴案,除1人潛逃、1人被判入教導所外,其餘9被告分別被判入獄2年零4個月至4年零3個月不等。多名法律界人士昨日認為,暴動案屬嚴重罪行,是次[詳細]

  • 5【旺暴案審訊】「旺暴」十煞判刑 最重囚4年3個月【旺暴案審訊】「旺暴」十煞判刑 最重囚4年3個月

    ■「旺暴」案被告昨日由囚車押解至西九龍法院接受判刑。香港文匯報記者彭子文 攝法官:裁決不考慮政治信念 勿以為年輕可為所欲為在旺角暴亂期間,11名男女涉向警員掟磚及毀壞警車案,案中除唯一女被告李倩怡潛逃外,[詳細]

  • 6戴耀廷「雷動」涉干預選舉 執法部門跟進中戴耀廷「雷動」涉干預選舉 執法部門跟進中

    戴耀廷策動「風雲計劃」圖謀干預區議會選舉(全媒體記者 麥鈞傑 攝)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於前年香港立法會選舉發起「雷動計劃」,被外界質疑是「配票」干預選舉。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今日(21日)開會,[詳細]

  • 7港立會三讀通過「一地兩檢」草案 「三步走」完成港立會三讀通過「一地兩檢」草案 「三步走」完成

    香港立法會全體委員會6月14日三讀審議《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討論24項議員提出的修正案。草案最終以40票贊成、20票反對、1票棄權通過三讀,完成「一地兩檢」的「三步走」程序,有關條例成為香港法律的一部分,「一地兩檢」安排可以依法在廣深港高[詳細]

  • 8反對派反修例 六賤招逐一睇反對派反修例 六賤招逐一睇

    縱使特區政府一再重申,修訂《逃犯條例》旨在處理香港少女在台灣被殺一案,以及填補未能與絕大多數地區之間移交逃犯安排的漏洞,反對派仍將之大肆政治抹黑,聲言這是「捉人返大陸」的「惡法」,更不斷使出多種賤招:從漠視民意到夥同「港獨」分子堵路:從在詆[詳細]

  • 9反對派「消費」梁天琦前後不一反對派「消費」梁天琦前後不一

    反對派「消費」梁天琦前後不一[詳細]

  • 10梁天琦囚6年 港議員促懲「旺暴」幕後黑手梁天琦囚6年 港議員促懲「旺暴」幕後黑手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本土民主前線」前成員梁天琦,參與2016年農曆新年旺角暴亂,被控暴動及襲警罪成,6月11日被判入獄6年。有立法會議員認為判刑具阻嚇性,相信事件有幕後黑手,直指身兼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的「佔中」黑手戴耀廷等仍逍遙法外,促請政府[詳細]

  • 1140建制派議員聯署力撐梁君彥40建制派議員聯署力撐梁君彥

    反對派「拉佈」亂會狂阻「一地兩檢」最終失敗下,遷怒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更向其「倒打一耙」。建制派全體立法會議員昨日發表聯署公開信,反對「泛民」向梁君彥提出的「不信任動議」,強調支持梁君彥繼續不偏不倚、按照基本法、香港法律及《議事規則》主持會議,[詳細]

  • 12梁天琦6年 盧建民7年 旺角暴動案中最重判刑梁天琦6年 盧建民7年 旺角暴動案中最重判刑

    6月11日訊:旺角暴動「禍首」梁天琦被重判即時入獄6年!同案被告盧建民更判入獄7年,成為本港歷來最重刑期的暴動案例。法官彭寶琴判刑時,嚴斥暴徒基於對警方的偏見,向無辜者作出報復性暴力。法庭更不容將民生、政治問題訴諸暴力,各被告明知現場情況仍參與暴[詳細]




圖說新聞

更多>>
市民法院外掛橫幅請願 要求嚴懲「眾志三子」

市民法院外掛橫幅請願 要求嚴懲「眾志三子」


返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