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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手機案】許智峯涉搶手機傳電郵「偷料」

更新時間:2019-03-27 17:09來源:網絡作者:@Mary人氣:462750

【搶手機案】許智峯涉搶手機傳電郵「偷料」

首公開搶機過程天眼片段 揭許手臂碰觸女EO上身

「峯搶手機」案主角、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涉去年4月在立法會大樓內強搶保安局女EO(行政主任)的手機,並躲入男廁偷看手機內容,他事後被警方拘捕及控告「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普通襲擊」及「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三宗罪,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續由女事主作供,控方除播放立法會大樓內拍下涉及搶機過程的閉路電視片段外,又證實被告在交回手機前,涉案手機共有5份文件檔案被用電郵傳送給被告,而有關傳送記錄隨後被刪除。

昨在庭上,控方續由保安局禁毒處高級行政主任梁諾施作供。控辯雙方同意案情指,許智峯搶得手機後直奔入男廁並逗留約16分鐘,其後才將手機交還運房局職員。警方的數碼法理鑑證科專家調查確定,在手機被搶去至交還期間,有人將手機內5份文件檔案用電郵傳送給被告,並有一個刪除發送電郵的記錄。

控方又在庭上播放去年4月24日在立法會大樓內,閉路電視拍下涉及被告許智峯強搶女EO梁諾施手機的片段。片段沒有聲音,畫面顯示當日早上9時40分,梁手拿一張A4紙及手機站在2樓電梯大堂,被告亦在同層走廊徘徊,東張西望。

從另一角度的片段,看到被告推門走到電梯大堂按電梯按鈕,並上前向梁詢問及用手指向梁手上的物品,梁隨即垂下雙手。

其後許伸手奪去梁手上的A4紙看了一眼,梁即時往後退及將手機藏在身後。許繼續逼前伸手欲搶手機,兩人糾纏近10秒,其間許的手臂一度碰觸及梁的上身,隨後成功奪去手機並跑向男廁方向,梁則從後追趕,但不成功。整個過程大約1分鐘。

感許「很有威脅」 女EO「好驚」

梁昨在庭上解釋,當日她後退及將手機藏在身後,是「唔想佢攞到個電話」,要保護手機內資料不會外洩,但「佢愈行愈埋」,很大力用雙手拉她的手機,覺得被告行為「很有威脅」。

梁續稱被搶手機後感到「好驚」,直言:「冇預計過喺立法會大樓會俾一個立法會議員搶嘢,我唔識點應對呢個場面。」梁同意辯方所指是在案發後翌日才報警。

運輸及房屋局助理秘書長黎惠珊作供指,去年3月初獲時任運房局助理秘書長鄭朗峰邀請,協助處理立法會審議《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期間的通傳及應變工作。

事發當日她帶領6名行政主任或助理秘書長組成的「通傳應變小組」到立法會大樓,每位組員需負責觀察並更新議員行蹤,而他們獲發的電話內,均已開啟Google spreadsheet(試算表)文件,顯示每一位議員在會議室的位置。

同日早上9時43分,黎獲悉有組員的手機被搶後,即安排負責技術支援的同事梁榮燊帶平板電腦給事主,並致電通知運房局政治助理符傳富和小組統籌人鄭朗峰,其後她與梁、符商量,決定終止「行動」並修改同步的電腦系統密碼。

控方在庭上讀出鄭朗峰的供詞,指符同日將涉案手機放在他的工作位置收件盤內,其後再由他的另一位上司林兆康將手機放入密實袋內,直到4月25日將手機交予警方。

案件今日繼續,將由符傳富出庭作供。

【華發網根據文匯報採編】

(來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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