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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手機案】女EO:許智峯步步進逼搶手機

更新時間:2019-03-26 16:20來源:網絡作者:@Mary人氣:597440

【搶手機案】女EO:許智峯步步進逼搶手機

曾提醒頭上有CCTV但許不理 事後驚魂未定無法工作

「峯搶手機」案主角、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涉去年4月在立法會大樓內強搶保安局女EO(行政主任)的手機,並躲入男廁偷看手機內容,他事後被警方拘捕及控告「普通襲擊」、「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等三項罪名,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女事主作供指被告先搶去她手上一張A4紙,再「步步進逼」搶手機,她掙扎了約5秒至6秒,被告得手後即「一支箭」奔入廁所,她形容當時感到「驚訝」、「震驚」及「驚魂未定」,無法繼續工作。聆訊今日繼續。

被告許智峯(36歲),去年10月被警方正式落案及提堂控告「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普通襲擊」及「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三項罪名,他否認全部控罪。

控罪指他去年4月24日在香港中環立法會綜合大樓內,目的在於使他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即一部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手提電話。許亦被指同日在立法會大樓內襲擊並阻礙公職人員,即保安局女行政主任梁諾施。

現職保安居禁毒處的高級行政主任梁諾施昨在庭上供稱,政府去年在立法會審議《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期間,曾設一個「通傳應變小組」,透過電郵邀請公務員加入,旨在會議期間在立法會大樓內不同位置記錄議員行蹤。

當日上午的「一地兩檢」會議在立法會大樓2樓1號會議室進行,亦是她第一次於通傳應變小組當值,她獲派一部手提電話及一張印有議員樣貌、名字和政黨背景的A4紙後,8時半開始在會議室4外對出的電梯大堂負責「見到邊個出現,就記低邊個」。

許先搶紙再搶機 極大力

至9時40分,被告步向她質問:「你喺度做緊乜嘢?」她雖已回應:「做緊嘢。」及「職責所在,我做緊嘢。」但被告仍不斷重複追問。

梁續指,被告要求查看她手上的A4紙,她明確拒絕稱:「唔方便。」但被告隨即搶去A4紙,當時她感到「驚訝」及「無奈」。

及後被告又追問她:「部電話係阿公定係你自己?」她即下意識地將電話放在身後,但被告仍「步步進逼,愈行愈埋,伸手出嚟就搶我手機」。

事主不知所措 兩求援無回應

梁稱當時她雖握實電話及不斷後退,又向被告指「上面有 CCTV 影住,位置就喺我哋頭頂」,但被告未理會,她最終掙扎了約5秒至6秒「唔夠佢搶」,被告得手後即「一支箭」般跑離現場,她從後追趕並最少3次呼喊:「議員,唔該畀返手提電話我。」直至被告跑入男廁,她便在門外守候。

梁形容被告當時很大力,因「無預計佢會有呢個動作」,令她感到「震驚」和「不知所措」,她隨即用個人電話的WhatsApp發訊息通知其他小組成員要求增援,但兩次都無人回應;她遂致電擔任小組組長的運房局助理秘書長黎惠珊求助,至早上9時54分她獲派發一部iPad繼續工作,但不久收到通知取消行動,所有成員需返回報到室。

梁稱她其後向小組成員講述案發經過,形容當時發生的事件令她感到「驚魂未定」,無法繼續工作,並在早上10時許離開立法會大樓。

【華發網根據文匯報採編】

(來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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