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黨」被取締上訴 行會駁回
- 更新時間:2019-02-22 13:57來源:網絡作者:@Mary人氣:541749
保安局此前引用《社團條例》,宣佈取締「香港民族黨」,「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根據程序向行政會議上訴。行政會議秘書處昨日透露,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已駁回「民族黨」的上訴,維持「民族黨」為非法社團的決定,陳浩天稱會再尋求法律意見。各界人士昨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直言,特首會同行會駁回其上訴是意料中事,而該決定具有法定效力,相信法院不會輕言推翻,但提醒要警惕「民族黨」或借此大做文章,聯同外部勢力掀起新一輪破壞社會秩序的行動。
保安局於去年9月首次引用《社團條例》將「民族黨」列為非法社團。陳浩天其後根據社團條例的規定,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出上訴。行會3名成員組成委員會負責處理上訴,並於上月開展聆訊,並在昨日正式駁回了陳浩天的上訴。
陳浩天昨晚接獲政府的信件通知,確認其上訴被駁回。據引述,負責處理上訴的3名行會成員指出「民族黨」成立目的是為了建立「自由和獨立的香港共和國」,違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同時鼓吹敵視內地民眾。
3人小組指出,根據「民族黨」過往的歷史和言行,並沒有合理理據確信「民族黨」不會主張或採取暴力以爭取「香港獨立」,且並無證據顯示「民族黨」停止有關想法,及主動和持續地以行動追求「香港獨立」。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接納3人組的觀察和建議。
信中續指,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亦考慮過申請人提出有關審訊的不公平之處,並認為有關指控不成立,故經考慮上訴人的陳述和提供的資料,及整體的證據和材料,認為有足夠原因以保障國家安全、公眾安全、公眾秩序和自由人權等為由,禁止民族黨運作。
陳浩天聲稱會再諮詢律師再作決定,再決定是否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
馬恩國信法院不會輕言推翻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執行主席、大律師馬恩國向香港文匯報表示,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是根據《社團條例》賦予的權力和機制去處理是次上訴,並由3位行會成員組成上訴委員會處理。
他相信3人小組已充分考慮了保安局局長和社團主任提出的理據,及詳細考慮陳浩天提出的反駁意見和證據,在全盤考慮後才駁回其上訴。
他續說,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接納了3人組的觀察和建議並作出集體的決定,在程序上完全符合《社團條例》的要求,是合法合理的,而行政會議的決定為行政機關最高層的決定,具有法定效力,在沒有明顯錯誤的情況下,相信法院是不會輕言推翻的。
傅健慈:駁回上訴合理公正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秘書長、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傅健慈指出,陳浩天此前在提出書面陳述抗辯的問題上多次拖延時間,但保安局局長多次延期,給予他抗辯的機會。行會則審視了所有事實、證據、法律,和陳浩天的書面陳述抗辯,在符合程序公義的情況下駁回陳浩天的上訴,是合理、公平、公正的裁決。
他強調,必須嚴打「港獨」和依法取締非法社團,保障國家主權、國家安全、領土完整和社會安寧,確保「一國兩制」和「基本法」能夠有效實施。
何俊賢憂「民族黨」聯「獨」搞事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何俊賢表示,行會是次的決定實屬意料中事。他又指,要警惕陳浩天及「民族黨」或會借特首會同行會是次的決定,聯同其他「港獨」分子以至外部勢力大造文章,挑起市民對特區政府甚至中央政府的不滿,必須謹慎對待,不能掉以輕心。
根據《社團條例》,一旦自稱非法社團幹事,最高可被判監禁三年。
【華發網根據大公報採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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