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五被告藐視法庭罪成
- 更新時間:2018-09-01 13:18來源:網絡作者:@missdream人氣:438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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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法官:明顯拒絕離開 阻礙執達吏清場
「熱血公民」副主席鄭錦滿等17人在2014年「佔旺」清場期間,未依法庭禁制令離開而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其中5人包括蕭雲龍、文伙安、翁耀聲、陳柏陶和劉鐵民拒絕認罪,案件今年6月在高等法院作結案陳詞後,法官昨日頒下書面判決,認為5人當時明顯有多次機會離開,但他們拒絕離開,目的是要阻礙執達主任清場,裁定5人全部罪成。案件押後以聽取各人求情後判刑。
控罪指,5名被告於2014年11月25日在旺角彌敦道至砵蘭街一段的亞皆老街,阻礙執達主任及警方清場。警方多次警告下,他們仍逗留現場,涉嫌漠視法庭頒下的禁制令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5名被告昨日全部未有到庭領取判詞。
蕭雲龍fb自爆抗爭意圖
法官在判詞中特別提到被告蕭雲龍。蕭曾辯稱當日逗留現場是要拍攝和做記錄者而非抗爭者。法官反駁,警方片段明顯見到蕭一直留守「佔領」範圍,而他自己事後亦在facebook賬戶表達自己逗留現場長達5小時的真正意圖,因而認為蕭既是「記錄者」,亦是「抗爭者」。
法官續指,當日執達主任、律師和警察已多次作出廣播,呼籲人群離開。蕭在最後5次廣播時一直站在路障前,肯定清楚知道要離開禁制令覆蓋的範圍,但他直到最後1分鐘都未有選擇離開,其行為嚴重阻礙執達主任清場,因而裁定罪成。
翁耀聲衣書「寧死不生」
針對另一被告翁耀聲,法官認為他當日一直手持「大聲公」在「佔領」範圍內,又站在接近執達主任和警方廣播的位置,但無意離開,其上衣更寫着「寧鳴而死,不默而生」,清楚顯示其意圖及參與事件。
被告陳柏陶當日則在現場逗留長約4小時,當時戴上了頭盔、黑色眼鏡、黃色口罩,以及穿上紅色T恤,明顯是「有備而來」打算逗留到最後,並可能與警方對抗。
5名被告中,只有年屆72歲的被告劉鐵民在審時有親自上庭自辯。他稱當年9月開始已在旺角一帶露宿,還協助過清場,曾想離開但不成功,最後被捕。法官不接納其說法,指劉明顯是「抗爭者」,因而亦裁定其罪成。
法官認為,5名被告當日有多次機會可以離開,但他們仍選擇長時間逗留。他們與其他示威者持續在現場逗留已違反了法庭頒下的禁制令,他們的意圖是要阻延以及阻礙執達主任清場,因此判處5人全部罪成。
17被告12認罪5人判罪
是宗刑事藐視法庭罪原本涉及17名被告,包括「熱血公民」副主席鄭錦滿,鄭和兼職侍應歐煜鈞率先認罪。鄭於去年3月被判即時監禁3個月,並已服刑完畢;歐則被判監1個月但獲准緩刑1年,另加罰款1萬元。
剩下的15名被告中,至今年5月21日已有10人表示會認罪,包括羅慧茵、陳瑋鋒、陳子勳、陳遨天、陳榮華、朱瑞英、黃嘉義、江金桃、梁翰林及黎宇聲。餘下5人包括蕭雲龍、文伙安、翁耀聲、陳柏陶和劉鐵民拒絕承認指控,並於同月23日開始受審。
政界:應判阻嚇性刑罰
法院昨日裁定5名選擇不認罪的答辯人全部刑事藐視法庭罪罪成,政界人士均表示歡迎,並批評反對派不斷美化反政府行為,對下一代「洗腦」,擔心會令下一代誤以為犯法行為不會受到任何規限,故認為必須對故意不遵從法庭命令者施以阻嚇性刑罰,警惕他們或其他潛在的犯事者不要以身試法。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昨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強調,香港作為一個法治社會,所有違法的行為都一定要受到懲治。她對法院是次裁決結果表示歡迎,並相信通過是次裁決,可以向公眾帶出重要信息,明白任何人都不可作違法行為。
她直指,在違法「佔領」期間,「佔中三丑」等誤導參與者,將「以法達義」歪曲成「違法達義」,「搞到大家以為唔需要守法,犯法都無事」,是在「害人害物」。她呼籲年輕人切勿誤信反對派中人的歪理,並要緊記任何人進行違法行為都必定受到法律制裁,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何俊賢認為,5人被判罪雖是罪有應得,但強調其幕後黑手乃是戴耀廷及其他反對派中人不斷美化反政府行為,包括所謂「違法達義」、「留案底令人生更精彩」、「和平佔中」、「非暴力佔中」等歪理。這些言論均會對下一代「洗腦」,令他們誤以為犯法行為不會受到任何規限。
他批評,反對派與外國勢力常以「學術自由」、「言論自由」等作擋箭牌,美化違法行為。他希望是次判刑的結果,令香港市民知道當務之急,仍是遏止一眾亂港亂國之黨。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黃國恩律師指,對故意不遵從法庭命令者必須判以阻嚇性刑罰,以警惕他們或其他潛在的犯事者切勿以身試法,才可維護香港法治的良好運作。特別是「佔中」這種大型違法行動,全港市民都看到視法律如無物者囂張狂妄的表現,倘輕判將會帶來嚴重後果。
他舉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及「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等人的案件為例,指前者被判囚4個半月,後者被判囚3個月,相信以是案5名被告的參與程度及案情的嚴重性,加上他們均拒絕認罪,除有特別的求情理由,否則將極可能被判處監禁。
黃國恩並批評,反對派有些人,包括法律界人士當時煽動示威者拒絕理會法庭禁制令,是明顯破壞香港法治的行為,有煽動、教唆別人犯法之嫌,應當受到社會的嚴厲譴責。
梁振英:對付「港獨」要有擔當
■梁振英和上海社科院院長張道根回答師生們的提問。 香港文匯報記者張帆 攝
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昨日到上海出席上海社會科學院60周年院慶學術活動時指出,「港獨」和其他分裂勢力對香港最大的威脅,是很多人的麻痺大意,也有一些人在這問題上沒有作為、沒有擔當。為此,社會各界要有擔當,特別是香港的高等院校要負起排除一些負面力量的責任,同時要對青少年、媒體開展宣傳工作,爭取廣大香港民眾的支持。
梁振英在昨日活動上致辭時表示,香港在新時期可以繼續為國家全面改革開放作出新的貢獻,除了資金外,還包括科技、法律、金融、房地產市場管理等領域。香港專才不應只參加內地的座談會、演講,更應該全面參與到各項工作中去。
其間,有人問中共十九大報告中提到中央對港澳的全面管治權和港澳高度自治權的有機結合,這「兩權」是什麼樣的一種關係?梁振英表示,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中央自然對香港就有全面管治權,這是一個很重要的認識,香港社會必須確認、確定。
他續說,過去在香港,很多人對高度自治理解不正確,或是以為高度自治等於「全面自治權」,甚至鼓吹「去中央化」,這是不對的。
梁振英特別提到,當前「港獨」和其他分裂勢力對於香港最大的威脅,並非法律上沒有明確,而是相當大批的香港居民的麻痺大意,也有一些應該有作為的人在這個問題上沒有作為、沒有擔當。
呼籲高校排除負面力量
他解釋,香港仍有不少人在看待「港獨」和分裂勢力時,常常採取「不理睬」,以為「越理睬他們越囂張」。但過往多年的經驗表明,並非「不理睬,不吭聲」,他們就會自動走開。因此,必須在各個方面做一些系統性的工作,青少年工作、媒體宣傳工作,爭取廣大的香港民眾支持。
梁振英直指,「港獨」、分裂思想並非與生俱來的,但香港的孩子們仍然一天到晚被反對派灌輸一些不正確的想法,包括分裂國家的思想,如很多學校教師就用《蘋果日報》的新聞給學生作通識教育,不少大學老師更作出不正確的引導。
他強調,要處理這些問題,社會各界要有擔當,特別是香港的高校。「這個擔當不僅是引導孩子參加一些積極正面的活動,也必須擔當起排除一些負面力量的責任。」
兩團體促盡快起訴戴耀廷
民間團體「愛港之聲」與「市民自發群組」多名成員昨日先後向香港大學及律政司請願,呼籲港大委員會開除或暫停「佔中三丑」之一的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切職務,及促請律政司盡快執行司法程序起訴「佔中三丑」。
「愛港之聲」主席郭美芳率領多名會員和「市民自發群組」成員一道,昨日先後前往香港大學及律政司請願。團體表示,學生及青少年被戴耀廷的洗腦言論蒙蔽,中毒已深,成為戴耀廷勾結外勢力、用言論指揮的棋子。他們擔心青少年被誤導,成為受害者,直接做出激烈行為而被判刑,而罪魁禍首戴耀廷仍逍遙法外。
他們向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發信,要求嚴肅處理戴耀廷違法行為。郭美芳指,戴耀廷並無悔意認罪自首,只是繼續蒙騙大眾,假自首真嫁禍警方造成暴動。
她續說,戴耀廷鼓吹學生罷課去「佔中」,煽動學生青少年暴動,理應為此自首,而此等犯法之徒不可繼續任教,理應立即開除,或暫停-切職務。他們促請港大委員會主席及各委員慎重考慮維護法紀,開除或暫停戴耀廷-切職務,而不是莫不關心,視而不見,避而不談。兩個團體隨後向律政司發信,要求律政司馬上起訴以戴耀廷為首的「佔中三丑」、陳健民、朱耀明等人。
來源:文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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