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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派詆毀港司法制度辜負港人

更新時間:2019-04-05 16:31來源:網絡作者:@Mary人氣:5501543

反對派詆毀港司法制度辜負港人

《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日前在立法會首讀及二讀,反對派大肆「拉布」圖阻修例,為反而反。多名法律界和政界人士指出,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已明確表示,移交逃犯需符合「雙重犯罪」原則,特區政府會絕對遵守,且決定是否移交逃犯需經多重程序後交法庭作命令,可見把關嚴格,絕非行政長官一人意志決定最終結果。然而,反對派竟公然詆毀香港司法制度,妄圖動搖市民對司法的信心,唱衰香港,辜負市民!

修逃犯例大公報記者 龔學鳴 郝壽

基本法委員會前副主任、律政司前司長梁愛詩(圓圖)表示,《逃犯(修訂)條例草案》已清楚說明移交逃犯的條件,「條例都講得好清楚,什麼情況下不移交,包括是否雙重犯罪、即雙方面都犯罪的,例如一個案件不能定罪兩次,有政治、為政治目的做的引渡亦不會批准。」她強調,眼睜睜看着逃犯在香港逍遙法外,得不到法律應有的制裁,絕非市民的心願。

梁愛詩斥反修例言論「可笑」

對於香港若與內地作移交逃犯安排,則會令港人不放心的說法,梁愛詩直言「很可笑」,這種詆毀司法制度的言論簡直是「辜負市民」。她說,香港回歸祖國二十年來,內地經歷了五次司法改革,司法進步非常明顯,且香港現時已與多個國家簽定了移交逃犯協議,這些國家法治水平亦參差不齊,相關擔憂實屬杞人憂天。

資深大律師、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胡漢清指出,「一國兩制」下的香港萬萬不可淪為「逃犯天堂」。他強調,現時愈來愈多的香港人到內地發展,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平日難免碰到法律糾紛,特區政府的立法會議員有責任為港人爭取更多法律保障,而不是通過阻撓修例甚至污衊法治精神,棄香港市民切身利益於不顧,這種背棄職業操守的行徑,愧對全港市民。

言行暴露亂港真面目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馬恩國表示,根據現時《逃犯條例》第五條第七節,行政長官作出的移交在港逃犯的行政決定,必須符合法例規定,而《逃犯條例》明確指出政治犯不被移交,這就意味着如果相關行政決定違反該項,逃犯可申請司法覆核來推翻這類不合理的行政決定。可以說,現行法例已經給予逃犯足夠的人權保障,法庭絕對有能力把關,且這一權力並沒有被修改或被剝奪。反對派無端質疑香港司法制度「有負市民」,其自我矛盾、自打嘴巴的言行,暴露了他們亂港的真面目。

至於民主黨主席胡志偉計劃向行政長官提出不信任動議,揚言修例會破壞「一國兩制」的荒謬舉動,民建聯主席李慧琼形容該做法是「意氣用事,對人不對事」,無助於全港社會真正了解《逃犯(修訂)條例草案》內容。她說,政府此前在聽取各界意見的基礎上提高了移交逃犯的門檻,相信政府今次亦會悉心聽取稍後成立的、審議修例的法案委員會成員意見,合理合法推進修例工作。

【華發網根據大公報採編】

(來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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