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二月十日,我曾在大公報撰文評論「非常林奕華」第十八齣作品《行雷閃電》:「林奕華藉着具名氣的歌星而炮製的音樂劇場,無非希望帶給觀眾新的劇場體驗……全劇只播放錄音帶而不作現場演唱,實際已在表明這並不是傳統音樂劇,故...[详细]
嚴懲黃師黑暴 執政者快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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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護法治 投資佳旅遊好
國安法護法治 無懼美國打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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