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法院

  • 歐多國取締分離組織 港有例可鑒

    香港特區政府考慮首次引用《社團條例》禁止主張「港獨」的「香港民族黨」運作。但其實在多個歐洲國家,包括英國、德國、意大利、土耳其等,都曾因團體和運動組織構成對國家安全的威脅,而採取刑事檢控行動,嚴格執法;有關措施更獲得歐洲...[详细]

    2018-07-22 12:29 分类:百姓說港獨
返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