棺材房、房署規定、人均居住空間、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委員會、公屋、生活水準

  • 15呎棺材房 遠遜房署規定人均居住空間

    基層居住面積愈來愈細,部分「棺材房」床位更只有15平方呎,與房署規定公屋需擁有75平方呎人均居住面積,相差甚遠。 聯合國「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委員會」,早在1991年已提倡「適足住屋權」,意指人民有權為他自己和家庭,獲得相當的...[详细]

    2018-08-10 13:52 分类:@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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