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琳玲、入境被拒、女職員、法庭、拍照、刑事藐視法庭、香港國際機場、醫治

  • 唐琳玲入境被拒 涉咬傷入境處女職員

    35歲內地女子唐琳玲早前因在法庭內拍照,被裁定「刑事藐視法庭」罪成判囚7天。消息指,唐琳玲昨晚(6月28日)企圖通過香港國際機場入境,被入境處以「入境目的有可疑」為由拒絕入境。今早入境處按程序將其遣返,但唐琳玲突發難,咬傷一名...[详细]

    2018-06-29 18:19 分类:法治論壇
返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