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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顯倫戳破了反對派無理纏繞UGL的本質

更新時間:2019-01-24 08:46來源:網絡作者:@Mary人氣:853960

列顯倫戳破了反對派無理纏繞UGL的本質

律政司決定不就UGL事件對梁振英提出起訴,本來完全是符合法律規定也是合情合理的決定,但卻遭到反對派的狂轟猛炸,甚至對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作出人身攻擊。到底律政司司長有沒有權、到底律政司司長的決定有沒有錯?前日,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列顯倫的一番表態,可謂直抵核心。他指出,根據《基本法》第63條,就某案件是否作出檢控完全是律政司司長一人的職責;至於在考慮檢控的過程中,是否需要尋求外判法律意見,則要基於證據本身,律政司司長的決定並沒有不妥之處。他更進一步表示,將案件涉及的問題全部向公眾及媒體呈現,是對嫌疑人極度不公平的做法。列顯倫的意見實際上是戳破了反對派的「假法治、真政治」的真面目。

根本沒必要尋求外判法律意見

律政司就前特首梁振英收取UGL企業款項一事決定不作檢控,反對派縱使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死咬不放,一方面狙擊梁振英,另一方面又將火頭燒到律政司司長身上。由於實在沒有指控梁振英的「新證據」,因此,反對派便將攻擊的重點放在律政司司長「不檢控」的決定上。並將問題上綱上線到兩點之上:一是指責鄭若驊交代的理據不足;二是指責鄭若驊「不按慣例」沒有尋求第三方獨立法律意見。

顯而易見,所有矛頭指向的並不是UGL事件本身,而是律政司司長個人。反對派意圖以人格謀殺的方式,推倒律政司司長的法律威信,以達到趕其下台的目的。但這種用心和做法,完全是與香港的法治背道而馳,是以政治壓倒法治、以政治操弄去扼殺法治的做法,對香港傷害極深。事實上,不論從哪一層角度,律政司司長基於證據不足的原因,不提出檢控,完全是合法合理的。

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列顯倫在出席其新書發布會上回應此事時,便就反對派所指責的兩點意見,作出了有力的反駁。

對於第一點,也即律政司是否一定要尋求私人法律意見,他指出,就着近日公眾關注的案件,除非律政司司長認為在案情當中一些複雜的財務交易,可能有法律問題牽涉到海外司法管轄區,而香港亦沒有這一方面的專家,這樣便可能需要尋求外判法律意見。然而,列顯倫承認對他來說,很難看到有必須這樣做的理據,而律政司是否作出檢控完全視乎證據,即使外判法律意見可就着證據分析,但他們所知是遠不如律政司司長詳細。

「很難看到UGL事件中必須尋求外判法律意見」,作為在香港法律界地位崇高的前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列顯倫的判斷雖然不代表所有法律界,但至少說明了一點,UGL事件並非反對派口中所稱的如此,而律政司司長也完全有自己的權力作出合乎法律規定的決定。更為關鍵的是,外判法律意見就一定能夠確保「公正客觀」?如果凡重大案件就必須「外判」的話,那麼要律政司司長何用?乾脆將律政司撤了算了,由執業的私人大律師去負責所有案件?這樣可行嗎?反對派為求追殺前行政長官梁振英,不惜扼殺香港的法治,這是極其無恥,也是極其可悲之事。

追殺UGL是「法治悲哀的一天」

對於第二點,也即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應否進一步交代,列顯倫直言,將案件涉及的問題全部向公眾及媒體呈現,當中無任何經法庭證明的事實,亦無人給予證供或在法律下宣誓,只交由傳媒及公眾討論某人應否被檢控,「對受嫌疑人而言,這是極度不公平(grossly unfair)。」他慨嘆,如果社會有一種趨勢認為,應該就某人應否被控、被定罪進行公開辯論,「這會是香港非常悲哀的一天」。

從UGL事件公布以來,反對派從來沒有停止過對梁振英的人格謀殺,這麼做,除了要報復曾蔭權被檢控之仇外,更大的原因在於,反對派及其幕後的政治勢力要通過醜化、妖魔化梁振英,以達到否定梁振英遵行中央對港政策的成果,並進一步上升到破壞特區管治、製造新的政治危機。但所有這些,都與香港向來所崇尚的「公平公正公義」背道而馳。

反對派無所不用其極去攻擊抹黑律政司司長,不僅不可能達到目的,反倒是進一步暴露其真正面目。而香港市民早非當年如此「易騙」,在證據面前,在法律面前,再多的政治挑撥、再多的上綱上線,都改變不了客觀事實,也不可能左右香港民意的演變。

事實上,過去數月以來,反對派根本無法利用UGL事件去撈到什麼好處。由民主黨林卓廷組織的所謂「UGL集氣大會」,只有寥寥數十人參加,這足以說明問題。

列顯倫的話,戳破了反對派的將法治政治化的真實目的,也揭穿了所謂的「泛民」的偽善面目。反對派或可以繼續炒作UGL事件,也勢必繼續針對鄭若驊作出人格攻擊,但事實無法改變,而香港民意也不可能任其玩弄。而如此操控下去,反對派必將反噬自身。

【華發網根據大公報採編】

(來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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