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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凱廸撐「港獨」 參選村代表被DQ

更新時間:2018-12-03 11:57來源:網絡作者:@Mary人氣:9711160

朱凱廸撐「港獨」 參選村代表被DQ

主張「自決」的立法會議員朱凱迪早前報名參加鄉郊代表選舉,昨日被裁定提名無效。元崗新村選舉主任袁嘉諾在通知書強調,朱凱迪與「香港眾志」及劉小麗在2016年7月發表《2016年共同聲明》,支持「港獨」作為自決前途選項,這個立場一直沒有改變。朱凱迪的回覆有意地迴避問題,經客觀考慮後,可理解為他是透過行使所謂「和平主張『港獨』的權利」為名,從而隱晦地確認了他支持「獨立是香港人的一個選項」,因此裁定朱提名無效。特區政府表示,認同及支持選舉主任的決定。

朱凱迪11月22日報名參選元朗八鄉元崗新村鄉郊代表選舉,但一直未獲確認參選資格,11月29日晚元崗新村的候選人號碼抽籤程序亦押後。朱凱迪昨日傍晚接獲選舉主任回覆指,經考慮所有資料及法律意見後,裁定他的提名無效。

選舉主任表示,朱凱迪提交提名表格時,無遞交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的確認書,又留意到他前年在社交網站及訪問中表示,支持「港獨」作為自決前途的選項,及認為香港人應勇於突破基本法框架。

選舉主任曾先後兩次去信朱凱迪,要求他澄清對「港獨」問題的立場,但認為朱凱迪無正面回應。朱凱迪在第一次回覆中表示和平主張「港獨」是受基本法保障的權利,選舉主任認為他有意迴避及轉移焦點,隱晦地確認了他「獨立是香港人的一個選項」。

選舉主任指出,朱凱迪在2016年7月與「香港眾志」及劉小麗發表《2016年共同聲明》,當中表明支持香港獨立作為港人自決前途的一個選項,對朱凱迪提名是否有效會有影響。

妄論突破基本法框架

2016年10月31日《立場新聞》刊登的文章,清楚顯示他對「民主自決」的想法,是指香港人應該有足夠勇氣突破基本法的框架,以及擁有主導權,不論是修改基本法抑或進一步討論香港特區的主權事宜。朱凱迪在2016年10月31日《立場新聞》文章的言論,以及他在2016年11月7日發表的《聯合陳述》,令人質疑朱凱迪是否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擁有香港特區的主權,以及他是否真誠地擁護基本法。

選舉主任又指出,朱凱迪在2018年10月臉書的言論,以及11月27日第一次回覆,再次確認他在《2016年共同聲明》立場沒有改變,令人質疑他是否真誠地擁護基本法。選舉主任強調,朱凱迪在第二次回覆時,表示香港人和平主張「港獨」受基本法保障的權利,這與提問並不相關,「而他的回覆有意地迴避問題,並將焦點轉移至討論他對別人行為和立場觀點。」經客觀考慮後,「可理解為他是透過行使所謂和平主張『港獨』的權利為名,從而隱晦地確認了他支持獨立是香港人的一個選項。」選舉主張重申,經整體考慮,認為朱凱迪一直抱持相同的政治立場,因此不接納朱凱迪作出符合《鄉郊代表選舉條例》第24條規定的聲明。

選舉主任又提到,由於每個個案均需要在提名期時去考慮及評估,所以朱凱迪在2016年立法會選舉提名獲得有效或他在立法會的宣誓本身並不足以決定他日後任何提名的有效性。在2016年立法會選舉提名期結束後的發展和其他相關資料,亦是決定朱凱迪提名是否有效的考慮因素。

朱凱迪揚言會考慮以司法行動跟進,而他2020年若參選立法會選舉或亦會被DQ,他稱,會與團體及反對派商討。

【華發網根據大公報 採編】

(來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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