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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用政府物業播「獨」可終止租約

更新時間:2018-10-06 17:18來源:網絡作者:@Mary人氣:8111959

特稿:用政府物業播「獨」可終止租約

香港外國記者會(FCC)副主席馬凱不獲續發工作簽證,坊間均認為與該會邀請推動「港獨」的「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到其會址演講有關。事實上,在陳浩天獲邀前後,香港社會各界已經關注到有人利用政府物業違法播「獨」的問題,並認為特區政府應依法終止FCC的租約。

FCC目前租用位於中環下亞厘畢道屬於政府的一級歷史建築、即原舊牛奶公司倉庫。政府產業署指,自1982年起,政府將該建築直接批租予該會,毋須經過競投,租金以「市值」評估,目前每月租金為58萬元。資料顯示,FCC中環會址租約2023年1月才屆滿。

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在facebook發帖批評,FCC邀請陳浩天出席午餐會已觸碰了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紅線」,並指外國記者會向政府租用會址不應進行違法行為,又質疑FCC為何可得到政府優待而續租一個相當鄰近黃金地段的會址,要求該會公開租約。

針對FCC聲言不排除日後會邀請「台獨」、「藏獨」或「疆獨」分子到該物業內演講,梁振英再發帖質疑:有多少業主包括特區政府會歡迎這樣的租戶,並指出該會在毋須競爭下租用政府物業的情況值得檢討。

FCC此前聲言該會「沒有立場」、只是捍衛「言論和新聞自由」,梁振英表示,自己過往並沒有質疑過FCC對演講嘉賓的選擇,但該會作為外國記者的團體,比任何人更清楚陳浩天的身份並非簡單的反對派中人,而是違反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港獨」分子。

訂明需遵守法律

政府產業署當時在回覆香港文匯報記者查詢時終公開了有關的租約,而FCC的租約有條款要求該會在使用物業時須遵守所有適用的香港法律條文,並指日後若收到該會的續租申請,會「按機制作考慮」。

法律界人士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根據該份租約的條款,若FCC涉及濫用物業,情況不令政府滿意,事前也沒有獲得政府同意,政府可以終止租約;FCC不能利用物業作為任何非法或不正當用途,政府可立即終止租約,之後更可以就FCC違約而引申的損失索償。

【華發網根據文匯報採編】

(來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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