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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FCC在香港權利不能逾越23條

更新時間:2018-08-09 14:37來源:網絡作者:@Mary人氣:7131272

梁振英:FCC在香港權利不能逾越23條

圖說:梁振英再發文反駁外國記者會(文匯報資料圖片)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外國記者會(FCC)邀請「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下周二(14日)演講,引起社會各界強烈不滿。全國政協副主席、香港前特首梁振英今日(8日)在社交網站再度發文,強調FCC「在港權利不能逾越23條義務」。

梁振英引述基本法,指FCC除了享受新聞及言論自由的權利外,還要遵守23條下所列明義務,直言23條是一條清晰和絕對的紅線,「在港權利不能逾越23條義務」。

梁振英又解釋稱,由於23條是列於基本法第二章,故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是有必要回應FCC事件。

梁振英昨日以英文發表題為《公開租約讓市場決定》的文章,直言FCC租用政府物業一事值得檢討,特別對方已聲言不排除日後邀請更多「台獨」、「藏獨」以至是「疆獨」分子演講︰「不知道全香港有多少業主會歡迎租客接待此等人士,平心而論,難道香港特區政府會歡迎嗎?」

(來源: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來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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