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右侧

您現在的位置:華發首頁>@香港 > 法治論壇 >

換法案委會主持 內會有權發指引

更新時間:2019-05-04 14:30來源:網絡作者:@Mary人氣:7581317

換法案委會主持 內會有權發指引

針對反對派不斷阻撓逃犯條例的修訂工作,建制派議員要求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就有關法案委員會的行事方式發出指引,包括改由地產及建造界議員石禮謙主持會議。反對派日前去信內會主席李慧琼,提出一大堆「法律」上的質疑,要求法律顧問回覆,圖找到反對的理據,不料被對方連環打臉。法律顧問昨日回覆指,《議事規則》賦權內會就法案委員會的行事方式及程序提供指引、建制派議員要求石禮謙主持會議不存在違規問題、法案委員會須考慮內會提供的指引、現負責主持會議的民主黨議員涂謹申無權自行決定是否執行內會的指引,變相反對派再無抵賴餘地。

《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經歷了兩次共4小時的會議,都一直在處理反對派議員提出的所謂「規程問題」及一再休會,未能進入第一項議程,即選舉委員會的正、副主席。40名建制派議員遂於上月30日聯署去信李慧琼,要求內會就該法案委員會的行事方式及程序提供指引,並建議由石禮謙去主持有關選舉程序。李慧琼決定於今日舉行特別會議處理有關事宜。

法律顧問答質疑「打臉」反對派

有見自己的拉布大計或會就此被打斷,23名反對派議員翌日隨即亦去信李慧琼,提出所謂「法律問題」,質疑有關建議的合法性,並要求內會法律顧問在今日舉行特別會議前回覆。

法律顧問昨日逐一回覆23名反對派議員的「質疑」。針對反對派議員質疑內會「無權」向法案委員會發出有關選舉主席的指引上,法律顧問指出,《議事規則》第七十五(8)條賦權內務委員會就委員會,包括法案委員會的行事方式及程序提供指引。是否行使及如何行使有關權力,包括以何種方式提供指引,可由內會決定。

法律顧問並列舉過往例子,如內會曾於2005年通過《法案委員會主席手冊》,向委員會主席提供一般指引,另於2011年曾通過了一項程序議案,以暫停執行《內務守則》個別條款,有關安排亦適用於法案委員會,可見內會有權向法案委員會發出指引。

石禮謙任主持不存在違規問題

至於反對派一再針對石禮謙主持法案委員會「不符規則」一事上,法律顧問表示,《內務守則》只就委員會首次會議上選舉主席的程序訂定條文,對其後會議的選舉主席程序「未有規定」,故建議由石禮謙主持選舉主席的程序,並不存在是否符合規則的問題。

法律顧問並指出,若內會通過有關建議,根據《議事規則》第七十六(11)條,法案委員會須考慮有關指引。

反對派昨日一度聲言,主持有關法案委員會會議的涂謹申「有權」決定是否執行內會提供的指引,但其實法律顧問昨日的書面回覆亦已對有關說法予以駁斥。

法律顧問指出,法案委員會是否採納內會提供的指引,由法案委員會自行決定,而《議事規則》第七十六(11)條是賦權「法案委員會」決定其行事方式及程序,並非賦權「法案委員會主席或主持選舉主席的委員」作出有關決定。

就反對派搬出「先例」,稱立法會前主席范徐麗泰曾不批准時任立法會議員、民主黨何俊仁在立法會會議上,提出兩項與「《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委員會」有關的議案,故現時內會亦不應該處理建制派的動議,法律顧問指出,兩個情況並不相同。

法律顧問解釋,當年情況為有關法案委員會已展開審議工作,范徐麗泰不再批准相關議案,是要避免對法案委員會的運作及正在進行的立法程序造成混亂,「然而,就《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而言,有關的法案審議工作要待選出主席後方可展開。」

【華發網根據文匯報採編】

(來源:网络)

  • 凡本網註明"来源:華發網繁體版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於華發網繁體版,轉載請必須註明來自華發網繁體版,https://china168.org。違反者本網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 本網轉載並註明自其它來源的作品,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註明的作品來源,並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

  • 1市民法院外掛橫幅請願 要求嚴懲「眾志三子」市民法院外掛橫幅請願 要求嚴懲「眾志三子」

    深水埗西九龍法院大樓外市民拉橫幅要求嚴懲亂港分子黃之鋒、周庭、林朗彥。[詳細]

  • 2警續全力搜證 緝拿其餘案犯警續全力搜證 緝拿其餘案犯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陳純青。 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友光 攝旺角暴亂案的10名被告,昨分別被判入教導所及監禁2年4個月至4年3個月不等。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B組總督察陳純青昨日在法院判刑後表示,法[詳細]

  • 3爭產開槍案女疑犯上庭 警嚴陣押解爭產開槍案女疑犯上庭 警嚴陣押解

    ​針對港島鰂魚涌公園釀成兩死兩傷的槍殺案,警方落實控告44歲姓詹女疑犯以謀殺等四項罪名,被告昨午被押往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控方申請詹女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9月20日再訊,等候控方進行DNA校對、彈道校對,以及等待兩名疑因槍擊致死者的驗屍報告,其間[詳細]

  • 4判詞篤爆「違法達義」會輕判謊言判詞篤爆「違法達義」會輕判謊言

    法律界:判囚顯對暴力零容忍 港青要清醒勿遭「獨人」蒙騙昨日最新宣判的旺暴案,除1人潛逃、1人被判入教導所外,其餘9被告分別被判入獄2年零4個月至4年零3個月不等。多名法律界人士昨日認為,暴動案屬嚴重罪行,是次[詳細]

  • 5【旺暴案審訊】「旺暴」十煞判刑 最重囚4年3個月【旺暴案審訊】「旺暴」十煞判刑 最重囚4年3個月

    ■「旺暴」案被告昨日由囚車押解至西九龍法院接受判刑。香港文匯報記者彭子文 攝法官:裁決不考慮政治信念 勿以為年輕可為所欲為在旺角暴亂期間,11名男女涉向警員掟磚及毀壞警車案,案中除唯一女被告李倩怡潛逃外,[詳細]

  • 6戴耀廷「雷動」涉干預選舉 執法部門跟進中戴耀廷「雷動」涉干預選舉 執法部門跟進中

    戴耀廷策動「風雲計劃」圖謀干預區議會選舉(全媒體記者 麥鈞傑 攝)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於前年香港立法會選舉發起「雷動計劃」,被外界質疑是「配票」干預選舉。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今日(21日)開會,[詳細]

  • 7港立會三讀通過「一地兩檢」草案 「三步走」完成港立會三讀通過「一地兩檢」草案 「三步走」完成

    香港立法會全體委員會6月14日三讀審議《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討論24項議員提出的修正案。草案最終以40票贊成、20票反對、1票棄權通過三讀,完成「一地兩檢」的「三步走」程序,有關條例成為香港法律的一部分,「一地兩檢」安排可以依法在廣深港高[詳細]

  • 8反對派反修例 六賤招逐一睇反對派反修例 六賤招逐一睇

    縱使特區政府一再重申,修訂《逃犯條例》旨在處理香港少女在台灣被殺一案,以及填補未能與絕大多數地區之間移交逃犯安排的漏洞,反對派仍將之大肆政治抹黑,聲言這是「捉人返大陸」的「惡法」,更不斷使出多種賤招:從漠視民意到夥同「港獨」分子堵路:從在詆[詳細]

  • 9反對派「消費」梁天琦前後不一反對派「消費」梁天琦前後不一

    反對派「消費」梁天琦前後不一[詳細]

  • 10梁天琦囚6年 港議員促懲「旺暴」幕後黑手梁天琦囚6年 港議員促懲「旺暴」幕後黑手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本土民主前線」前成員梁天琦,參與2016年農曆新年旺角暴亂,被控暴動及襲警罪成,6月11日被判入獄6年。有立法會議員認為判刑具阻嚇性,相信事件有幕後黑手,直指身兼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的「佔中」黑手戴耀廷等仍逍遙法外,促請政府[詳細]

  • 1140建制派議員聯署力撐梁君彥40建制派議員聯署力撐梁君彥

    反對派「拉佈」亂會狂阻「一地兩檢」最終失敗下,遷怒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更向其「倒打一耙」。建制派全體立法會議員昨日發表聯署公開信,反對「泛民」向梁君彥提出的「不信任動議」,強調支持梁君彥繼續不偏不倚、按照基本法、香港法律及《議事規則》主持會議,[詳細]

  • 12梁天琦6年 盧建民7年 旺角暴動案中最重判刑梁天琦6年 盧建民7年 旺角暴動案中最重判刑

    6月11日訊:旺角暴動「禍首」梁天琦被重判即時入獄6年!同案被告盧建民更判入獄7年,成為本港歷來最重刑期的暴動案例。法官彭寶琴判刑時,嚴斥暴徒基於對警方的偏見,向無辜者作出報復性暴力。法庭更不容將民生、政治問題訴諸暴力,各被告明知現場情況仍參與暴[詳細]




圖說新聞

更多>>
警續全力搜證 緝拿其餘案犯

警續全力搜證 緝拿其餘案犯


返回首頁